尽管股市持续低迷,仍抵挡不住企业上市的决心。就算上市要现金分红,就算上市发行的市盈率有红线,企业上市仍趋之若鹜,原因是企业上市的好处太多:融资成本相对低、提升企业品牌效应、改善企业治理提升企业规范运营水平、提升企业信用价值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发展资源,好处实在太多,不一而足。
世上没有一本万利的买卖,也没有无风险的生意,上市也不例外。企业上市过程是非常复杂和艰辛的,所谓上市无小事,企业一旦踏上上市的路程就是要带着镣铐跳舞,成功了,当然是痛并快乐着,如果失败了,上市高昴的成本会变成企业的一场恶梦,甚至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为避免企业上市过程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和承担不必要的开支,尽职调查不可或缺。
尽职调查最初来自并购,概念来自英美法。按照英美并购交易的法律实践,如果没有对企业状况的特别担保,出卖人只有义务交付一个符合“所看到的”或者“所检查的”情形的企业,从而迫使购买人在购买企业之前采取相应的调查措施以避免遭受损害。从本质上来看,上市也类似于并购,是将非上市公司产权的一部分出卖给公众投资者,因此,为保障公众股东的权益,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是一项法定要求,在上市保荐制的约束下,由保荐人联合律师、会计师一起履行该义务,通过尽职调查的实施向公众保证未发现发行人存在不符合上市要求的情况。
因此,尽职调查是上市中介(券商、律师、会计师)的义务。对企业而言,是不是依靠他们的调查就够了吗?有没有必要进行自我诊断,自己先做尽职调查呢?引进中介调查,自然可以找出不少问题,让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少走弯路,但中介的代价不菲,而且请神容易送神难,有些无良的中介对一些资质不是很好的企业一方面不是很否定,另一方面又迟迟不签合同,一直拖着,派到现场的人员也不专业,等看到企业象点样子了才正式入场,有些甚至等到审计审了几轮了才正式签约,让企业花了不少冤枉钱。
不少有经验的企业在中介进场之前会自己先诊断。笔者去年有幸参加了一家酒业经销企业的上市中介推荐会议,该企业准备的资料非常充分,也很专业,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识地十分到位,这家企业90%的产品由上游某著名啤酒制造商供应,明显存在业务独立性问题,可以说是上市的硬伤,但与会的一位知名会计师却认为这个不是问题,让我大吃一惊,会后,与该会计师私聊,他的回答是一切皆有可能,答案很难令人信服,细想一下,还是利益在作怪,在上市方面,中介的利益有时候是与企业有冲突的,要想保障自己的权益,企业最好自己先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