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依法治校会议主要包括:学校组织法律常识学习会议、教研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以会议、学校行政安全治校会议、全体老师法律讲座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学校组织法律常识学习会议,由学校校长主持召开,参加对象为学校在职教师。教研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以会议由教研组长组织,参加对象为各教研组成员。学校行政安全治校会议由学校分管副校长组织,参加对象为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全体老师法律讲座会议由校长组织,参加对象为学校在职全体教师。
三、会议的内容。校长组织法律常识学习会议,根据学校,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四五普法、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无私奉献、甘于吃苦、任劳任怨的精神,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开展讨论,认真领会保护法对于教师的意义,针对当今发生的各种现象,各成员以沙龙的形式各抒己见,并能够形成一定的方法,以及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同时还要组织相应的检查,以监督各成员的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四、学校行政安全治校会议:能够根据上级的各种精神大家积极在校内开展有关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同时为学校制定每学期的依法治校工作的总方针,为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纲领性指示,从而为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驾护航。当然此会议还是上传下达的桥梁,积极发挥好衔接两头的作用。
五、会议的时间。校长组织法律常识学习会议每月末召开;教研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学校行政安全治校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议一般在学期初召开。
六、会议要求。在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议题要安排紧凑,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研究工作的会议要议而有决,决而有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