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金融改革难有作为时,管理层的举动让市场大跌眼镜。2012年以来,金融改革风生水起。上半年没过,金融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连内幕交易这种痼疾也拿出来打击和治理。
向权贵开刀赢得改革民意
盘点金融改革的成果,在主流意识形态认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应当由国有资本控制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在金融领域里实现了思想解放。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于2012年4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本质上属于竞争性行业,是在竞争格局中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2012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广西、福建等地调研时宣布,中央已经统一思想,要打破金融垄断,解决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问题。
由于温州出现高利贷泡沫和中小企业主“跑路”跳楼潮,浙江本色集团因民间借贷而吴英被两审法院判处死刑案,浙江因祸得福,一跃成为金融改革大省。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后,紧接着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联合在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空降浙江任分管金融的副省长,主抓金融改革。
在证券市场,郭树清于2011年年底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进行了大刀阔斧和雷厉风行的改革,改革措施有:向股市引入更多机构资金,调整IPO的定价体制,改变规则、降低上市公司退市难度,声明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强令上市公司分红、兑现投资回报,加大上市前的信息披露力度,让机构更多地参与定价环节等。
2012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于2012年6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况,并披露了黄光裕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详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该司法解释从犯罪数额和犯罪情节两个方面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作出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数额5倍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007年4月,上市公司中关村拟与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定黄光裕、杜鹃、许钟民利用此事实施了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行为。3人的内幕交易账面收益不到4亿元,3人总共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5年,3人共被处以罚金9亿元,另外没收黄光裕个人财产2亿元。处罚不可谓不重,如果不是首富家庭,早就被罚得倾家荡产了。
曾任证监会副主席和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王益,被报道靠内幕交易获利23倍,因受贿1,196万元被法院判处死缓。
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回顾近年来因内幕交易落马的人员,有中国首富、副部级官员、女市长。这些被民众称为权贵人物的人都能被内幕交易拉下马摔得很重,股民才会相信管理层和司法机关打击内幕交易不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而是真抓实干。
近年来由于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改革的阻挠,金融改革停滞不前,甚至金融改革没有惠及于民反而让既得利益集团进一步受惠,国民因此对金融改革失去了热情和信心。在内幕交易方面敢于向权贵开刀,为证券市场改革和整体金融改革重新赢得了民意支持。
赌市变股市实现金融民主
道琼斯指数(Dow Jones Indexes)曾经对中国股市进行研究,得出内幕交易会腐蚀市场的结论。研究显示,2002年前10年中大部分获利是在股价上涨的10个特定交易日内发生的。即只有获知关键信息的投资者能够获利,其他投资者只是在碰运气。
因此,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就像外国人说的:中国的股市很像一个赌场,而且很不规范。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做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吴敬琏实际上说,中国的股市连赌场都不如。
近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
内幕交易获利丰厚,有很多人在股市上靠内幕消息赚钱。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2,342家上市公司。中国商品期货的成交量已连续数年名列全球第一。中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不高,应当有远远高于5年22个的案件才对。
司法机关查办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数量,与实际发生的案件数量相距甚远,主要原因在于内幕交易的证据认定是世界难题。
证券、期货交易具有无纸化、信息化等特点,犯罪嫌疑人能够利用互联网、3G通信等先进技术传递信息和意图,加大了事后取证的难度和工作量。
以丁建明涉嫌内幕交易为例。开元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丁建明筹集了2,000万资金,准备在股市上赚一把。江苏开元分配初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但丁建明却指令“每10股送2股转增7股派1元现金”,并向操盘手发布了交易指令,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买入317万股江苏开元,并在确定分红后陆续卖出,获利1,109万元。怎么证明丁建明有内幕交易行为?如果不是有人举报,此案不一定能破。
如果监管机构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查处内幕交易,监管成本太高。如果监管机构按常规查处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暴露得太少。能否找到成本低廉而又能够有力查处内幕交易的方法?答案是走股民路线,发动股民,相信股民,依靠股民,还原股民监督内幕交易的权力。
首先,制订和实施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实行内幕交易举证责任倒置。一旦股民发现自己的股票投资损失,可能与内幕交易有关,股民有权到法院起诉从事内幕交易者。如果被告能够自证清白而没有或拒绝自证清白,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建立内幕交易的举报奖励制度。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股民和其他民众本身就对内幕交易痛恨不已,举报奖励更能调动举报的积极性。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美国法律规定,对于内幕交易举报者可获得内幕交易非法获利 10%的奖金。如果中国也有这样的制度,举报黄光裕案的人可获得近4,000万元奖金。当然,由于奖励制度驱使人们尽早举报,黄光裕的内幕交易就无法获利近4亿元,黄光裕们就不会服那么多年刑,也不会被判连罚款带没收11亿元,举报人也不会得到近4,000万元奖金。
第三,设立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协会研究和防范内幕交易。设立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协会,或股民自动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协会会员,协会为股民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
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此前获利的主要是上市公司或融资者,大部分投资者都无法从市场上获利。打击内幕交易,就是消除证券市场上的腐败行为,将赌市变成股市,让更多的投资者获利。
金融垄断化相对的,就是金融民主化。打破金融垄断的过程,就是实现金融民主化的过程。让民众运用金融,享有金融的收益,化解金融风险,就实现了金融民主化。
金融民主化体现在股市上,就是打击内幕交易走股民路线,让股市成为经济成长的睛雨表,让股民在股市里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打击内幕交易宜走股民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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