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1—2012年度)
为了增强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无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的现象和行为。
2、无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言行。
3、无“三乱”行为: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或搭车收费。
(2)不准代学生订购、向学生推销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工
具书等。
(3)不准举办各类有偿的特长班、补习班、辅导班、家教班,不
准动员学生参加此类班而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
4、不准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或收受他们的财物。
5、凡自愿交费参与的项目,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
6、不准将学生的书本、用具等物品收归己有或挪作他用。
7、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到校外教育机构兼课。
8、在招生、考试过程工作中,无弄虚作假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收受回扣的行为。
9、穿戴、谈吐和举止要符合教师职业形象,不得有赌博、酗酒等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10、遵守学校的出勤管理和上课管理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敷衍塞责。
二、一票否决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2、出现“三乱”行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出现在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上课或给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动员学生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待岗处理)。
3、不团结同事,拉小集团,故意说他人坏话,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情节严重者。
5、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者,卫生工作被上级公开批评者
6、“预防疾病”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后果者
7、凡考务工作出现原则性失误者,
8、重大活动不服从安排或临阵退缩者
9、工作不积极主动,相互推委,造成任务没完成,在师生中影响较大者
10、只顾个人得失,不以学校大局为重,到处散布谣言,诋毁学校者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政纪处分,直至法纪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相关制度和考核细则。)
2、凡被一票否决者,学校将及时向学校师生公布,并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来年竞争上岗资格。(凡未能上岗者,学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第一年只领取工资总额的70%,第二年如不能上岗者,只领取工资总额的40%)。情节严重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辞退。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 目标责任人 教 师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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