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洗黑钱向世人揭示了什么


  陈水扁洗黑钱体现了人性本恶,即便当初是好人,当有了权力的时候极可能变质,所以需要权力制衡,需要相互公开公平竞争,不要寄希望于清官。只有民主制度才能够让人民发现贪污,最后处罚贪污。

  贵为台湾地区的领导人,陈水扁家庭被发现贪污受贿案件,陈水扁亲家赵玉被判为9年6个月;女婿赵建铭被判为7年。他妻子吴淑珍和自己也被起诉,案件还要审理当中。

  试问,如果陈水扁是在大陆当高官,有哪个地方司法部门敢于去调查他的财产,有哪个媒体敢于质疑他的财产,有哪个民众团体敢于上街公开的表达质疑之声。

  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部门的调查,也没有独立媒体的报告,更没有民众公开质疑的自由,我们怎么能够发现他是家庭是否贪污了?即便民众发现了,没有独立的司法部门又怎么能够让贪污犯绳之以法。

  而台湾却不同,他们的媒体有公开报导和质疑领导人家庭财产的自由,他们的民众有上街公开质疑的自由,当然他们的司法部门也是独立的。特别值得我们大陆学习一点就是,台湾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绝对是一把反贪利剑,这样司法部门、媒体、普通民众都可以大概的了解官员财产情况和流向。这就可以有效的达到监督作用,容易发现谁贪污了。不过值得可悲是,我们政府天天喊加大反腐的力度,却对施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视之如虎。

  在比较两岸不同的政治制度时,人们似乎有必要注意,不是腐败是否存在,而是腐败的普遍和严重程度,才是有意义的衡量指标。一般而言,由于民主政治中存在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和制衡,贪腐得逞的可能性更低,被揭露和受到处罚的可能性更高。因此从常理而言民主政治更能够遏制腐败。试想,这次台湾陈水扁家庭成员被抓这对于台湾的反贪腐是多么重大的意义,致使台湾以后的官员想贪而不敢贪,因为他们知道在台湾这样的民主政治制度下,贪污被发现、被绳之以法的机率极其的高。但是我们不能下这样的结论,民主地区就没有贪污犯了,好比要求有好警察的地区就一定没有杀人放火的事一样,但是我们可以下这样结论,有好警察的地区犯罪团伙被发现、被绳之以法机率一定比没有警察地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