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办”,这样的机构很重要也很必须!


网民“张宏杰”(微博身份认证为“作家”)43日晚间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牌子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张宏杰”点评说,第一眼看到这张图片以为是PS的,但查到了,“我才相信,有的机构设置已超出想像……”此事引来上万次转发和评论,成为近几天的网络热点事件。多数网民认为,此事和山东曲阜市成立的“马上就办办公室”类似,令人啼笑皆非,反映出政府机构膨胀,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病。(南方日报201245日)

如果公务人员工作期间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在遏制公款吃喝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中,不少地方开始推行了“禁酒令”,而为了使“禁酒令”得到有效落实,“禁酒办”也就相应而生。

那么,“禁酒办”是否就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机构,是否会导致政府机构膨胀呢?笔者以为不然,甚至认为“禁酒办”还是一个十分必须、有益于推进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机构。

早在2009年,政协委员陈世强《关于在全国推行禁酒令的提案》,就曾引起了诸多委员的共鸣。陈世强介绍,河南省信阳市强力推行公务人员工作日“禁酒令”以后,每年招待费仅喝酒一项,两年就节约了2亿元以上。据此初步推算,全国330多个地州级单位,禁酒一年应该可节约500亿。如果禁酒令在全国推广,既具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等经济意义,也有提升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作用。

今年3 6日,全国人大代表、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杨劲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建议首先在政府公务员中全面推行“禁酒令”,降低公款消费支出,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进而带动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绘制健康、和谐、文明社会主义国家的美好蓝图。  杨劲松建议,应首先在政府公务员中全面推行“禁酒令”,带动大型国有企业等国家公职人员,最后在全社会推广,同时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处罚联动机制,确保“禁酒令”的推行落到实处,由政府专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处罚。

诚如网友感叹:禁酒虽好,可官员们贪杯怎么办?谁来监督?中国是一个“酒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度,因其历史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现代“酒文化”还有其存在有一定的环境和土壤。诸多地区颁布了“禁酒令”之后,后续效果如何鲜有报道,其原因何在?说白了就是监督不力的结果。众所周知,中国人喝酒向来是喜欢人多、讲究豪迈的,即使进了酒店也都是要的包箱,在未穿制服、没有明显标识的情况之下,普通老百姓如何监督?而当普通老百姓无法施以监督之时,又该由谁来履行监督之责?

目前的中国,缺乏的不是规章制度而是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在国民素质尚未得到整齐划一、自发自觉的背景之下,任何一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都是需要督查与惩戒相伴而行的。诚如杨劲松委员的建议,要确保“禁酒令”的推行落到实处,就必须“由政府专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处罚”。当然,这个机构未必单独另设,只要明确责任主体即可。

昨日,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复转发此事的网民时表示,“宁陵县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人员是由宁陵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兼任,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其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禁酒规定、查处本县范围内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及公务人员,对宁陵县各单位的禁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也就是说,“宁陵县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室” 属于“多块牌子一个机构”,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只是多了一份职责而已。

这个机构工作情况如何呢?20105月《商丘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开展情况阶段性总结》表示,“宁陵县禁酒办通过调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业务招待费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三分之二。”20108月,商丘市监察局刊出的《商丘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情况通报》描述,“当年已督查县(市)区直单位33次,督查各县(市)区酒店280余次,检测机关工作人员562人次。市禁酒办近期采取酒店门前蹲守、单位抽查、约谈部门领导等方法,严肃查处违规饮酒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3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1人。”

显而易见,商丘市乃至宁陵县的“禁酒办”并非就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机构,也并未导致政府机构膨胀。而其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彰明较著的。可以试想一下,设若没有这个“禁酒办”的存在,没有“禁酒办”的严格督查与严厉惩罚,商丘市治理公款吃喝的效果还能如此明显吗?所以,推行“禁酒令”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处罚联动机制,更要明确责任主体来推动这一禁令的有效执行与落实!

(李吉明20124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