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快速增长:名不正、成本高、税收没优势


  央行近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中国一共有428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3915亿元,而据央行1月30日的初步统计,同期中国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4.79万亿元,小额贷款占比不过0.73%,这个规模无法和各家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按照去年上半年报的数据,仅招行一家零售信贷业务的余额就超过5300亿元。

  小额信贷业务市场份额是小了些,可同比和环比来看,增幅还算不错。按照央行的数据,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同比发展速度惊人,因为截至2010年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不过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一年之内小额信贷公司增加了1668家,增幅接近67%;贷款余额的增幅更是接近98%。

  而环比可以更乐观一些,因为中国金融市场到了每年第四季度,主流金融机构都是收款的,要到来年一季度之后才开始放款,而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新开家数还是贷款增速都不降而升———2011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贷款余额3359亿元,但到第四季度末,小额贷款公司增加了491家,增幅达13%;贷款余额增加了556亿元,增幅达17%。

  这个数据首先表明,第四季度未必是信贷市场的淡季;而主流信贷市场在这个市场呈现淡季,主要还是计划经济传统造成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控制信贷规模;其实主流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业务第四季度的交易(透支和小额信贷的金融服务性质差不多)也是上升的,这更能证明中国信贷市场淡旺季的交替过于人为化了;当然这个数据还表明,小小的小额信贷市场在2011年增长还是比较快的,是超过主流信贷市场增速的。尤其难得的是国内信贷政策整体紧缩的空气依旧,小额信贷公司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要是结合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关于民间信贷是否合法、如何合法、应该合法到什么程度的争论来看这些数据,似乎都有理由让那些呼吁民间借贷市场放开的人高兴。因为尽管争论不清,小额信贷未来合法的模样不清,但小额信贷目前的参与者和想参与的人还是积极的。

  但此刻的快,此刻金融市场紧缩下的实属不易,此刻的积极态度,都无法掩盖中国小额信贷公司依旧处境艰难。

  首先,小额信贷公司名不正。因为小额信贷公司从本质上是以提供信贷服务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但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家小额信贷公司有金融牌照,它们从事的信贷业务,说实话就是到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机构去申请一张其他公司没有的贷款卡来从事信贷业务。即便从金融市场准入的角度来看,也不知道这张卡对规范小额信贷服务的公司有什么帮助,更看不出这张卡是怎么扶持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从而丰富金融市场的产品,向远离主流金融服务的人群提供小额贷款产品的,遑论谈及金融市场破除垄断、破除行政分配等等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

  比主流金融机构更为艰难的是,小额信贷公司大类上是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的(这反映在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里),主要业务不仅要受到央行、银监会的监管,主业甚至还要按照地方政府的意见多一重工商局的管理,不像主流金融机构可以拥有和地方政府的谈判权。

  按照中国第一个地方出台的监管条例(《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小额信贷公司的融资需要在完成交易后向工商局备案。这看似加强监管了,其实小额信贷公司的资金往来权限还不如一般的其他不从事信贷业务的公司,因为普通公司在经营活动之中的借贷行为,是不需要额外向工商局备案的。

  最为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有限,成本较高。因为小额信贷公司除了股东投资、社会捐赠之外,只能向两家之内的金融机构融资。这意味着小额信贷公司很难运用其他从事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常用的金融杠杆来扩大业务(所谓巴塞尔协定里的资本金规定就是杠杆的基本原则),这在金融行业会被看成是低效的资本消耗型的经营(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要求小额信贷公司要按照始终确保超过100%比例的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这是和主流金融机构一样要求的)。

  除了上述名不正、融资成本较高之外,税收也没有优势(基本按照普通公司征收)。如此一来,小额信贷公司在中国虽然表面发展很快,但因经营之累、经营者之弱势,其根本起不到它所要起到本质性的作用,即在中国做到开放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调整中国金融资源结构;以及起到全世界小额信贷都有的作用———惠及弱势群体,而这是2005年世界小额信贷年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