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精神学习问答(三十)
30、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答】 “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中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换句话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过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结果,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在当前,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