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政治、社会重组与公共治理


  一、艾滋问题的政治建构及其意义

  自20世纪80年代国内首次披露艾滋病(AIDS)及其患者以来,AIDS在国内的流行大致经历了三个特殊时期:国外病例传入期(1985-1988)、散播期(1989-1993)和高速增长期(1994-现在)。从当前相关数据分析来看,国内艾滋病感染者的规模曾几何数上升,更让人隐忧的是“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仍在继续”。然而,一直以来被“高度道德化”的艾滋病,国内更多的有关研究和对策仅仅局限在卫生领域及其操作层面上,“生物医学以及流行病学的话语已经成为艾滋病研究中的统治话语。”在面对当前社会转型、经济体制变迁的改革现实语境下,传统思维模式固化下的艾滋病问题研究,不能再受制和拘泥于“医学——生物学”的单一研究视角,而应当从“艾滋病”这个概念及其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出发,寻求新的应对策略和“问题—模式”的重新建构。

  对于艾滋病“问题”的传统研究视角,多数人是仅仅从医学视角出发的建构,一般都倾向于“就病论病”。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越来越多持这种视角的人开始转而重视行为学意义上的问题,例如人们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为什么不愿意使用安全套等等,也确实取得了相当多与相当重要的成果。从这种建构艾滋病问题的视角来看,其内在遵循的逻辑是“行为是发生在个体身上的,应主要是由个体来自主决定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相关组织从这种逻辑衍生出这样的假设:“个人的知识程度(K,knowledge)、具体态度(A,attitudes)与信念取向(B,belief),决定着个人的实践行为(P,practice)。”不难发现,这种内生逻辑和相关前提假设是过于简单和模式化的,事实上,这种借助国际强势组织持续不断的硬性灌输,在中国预防艾滋病的实践中占据主流地位,其彰显着认知心理学这个理论流派在这一领域中的单边主义的确立。

  客观地说,在当前中国改革语境和政治现实环境下,对于“艾滋病”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是极其缺乏对主流艾滋病话语的相关质疑与解构。目前,学界存在的基本理念表达,其一是如果艾滋病大规模传播开,那么“改革开放成果将毁于一旦”、“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减少劳动力”、“降低GDP多少个百分点”等等;另外一种表述则是防治艾滋病主要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一种基本人权”、“体现出医疗公平”等等。事实上,第一种表达中隐藏着“人仅仅是物质生产者,应该使用各种经济指标来评价人的价值与人的生死”的内在逻辑;后面的表述则意味着“人首先是社会的主人,因此人的权利的实现程度是评价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发展进程的根本指标。”

  事实上,从当前国外社会科学界采用社会建构的思想对于既定概念,比如同性恋(homosexuality)、异性恋(heterosexuality)、性(sexuality)等等社会基本概念的历史性、过程性分析已经开始突显并且日益受到关注。我们从此深受启发,应从现实语境下重构“艾滋病”及其社会问题价值定位。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艾滋病在中国的报告数字与推算数字的提升,一些学者和官员强烈意识到:“艾滋病的流行不是一个单纯的流行病问题,更不仅仅是一个预防医学的问题,它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了。”2004年3月,国务院出台文件将艾滋病定性为:“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而中国卫生部2004年12月在文件中对艾滋病及其防治诠释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关系民族素质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必须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性任务,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和人类生存发展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

  毫无疑问,学界和中国政府对艾滋病及其防治研究开始实现转型和重构,并从公共安全和政治稳定、国家兴亡的宏大视角,清醒的对艾滋病问题做出重新定位,也意味着“艾滋政治”话语的诞生。事实上,这种“最高政治定位”标志着中国主流社会对于艾滋病“问题”的建构终于以国家最高行政当局的权威和最大的政治的方式得以确立。它把艾滋病与中国当前几乎所有的最基本价值与最高理想都联系在一起;等于是把艾滋病视为中国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至少已经在理念的层面上基本形成了又一项新的“国策”。从当前“胡温政府”改革取向和公共政策关怀的向度来看,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民生优先的改革路向下,将艾滋病公共问题摆在政治层面上,这种“艾滋政治”公共话语的变迁和范式转换,意味着中央政府开始把艾滋病作为新政策的一个突破口或者一种示范,这在转型期间,是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二、当下中国艾滋病流行趋势与治理简况

  依据中国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联合发布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披露,截至2007年底,我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5%,其中艾滋病病人8.5万人。2007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因艾滋病死亡2万人。在5万新发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44.7%,男男性传播占12.2%,注射吸毒传播占42%,母婴传播占1.1%。目前,中国艾滋病疫情处于总体低流行、特定人群和局部地区高流行的态势。其流行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艾滋病疫情上升速度有所减缓;第二,性传播逐渐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第三,艾滋病疫情地区分布差异大;第四,艾滋病流行因素广泛存在。

  针对当前国内艾滋病感染人数大规模上升的严峻现实,中国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艾滋治理在政策制定与实际操作方面都取得较大进步,并逐步与国际先进经验接轨。针对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性行为、血液与母婴传染,政府的治理手段主要集中五个方面:第一,全国范围内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正逐步扩大和深入。第二,以暗娼人群为目标的干预措施覆盖面和深度不断加大。2007年,暗娼行为干预工作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县(区)。第三,针对吸毒人群的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在全国稳步推进,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22个省、区、市共开设397个美沙酮门诊,累计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海洛因成瘾者88313人,清洁针具交换工作作为美沙酮维持工作的补充,在一些吸毒较重的地方逐步展开。第四,有效遏制了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全国无偿献血在临床用血的比例由1998年的22%,上升到2007年上半年的98%以上。第五,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稳步进展,自愿咨询检测全面展开。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已建立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4293个,每年接受咨询检测的总人数在一百万人以上。

  随着艾滋病问题从一个私人问题上升到公共政策问题,中国政府把这一问题纳入了公共政策议程,通过对艾滋病治理这一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科学地建构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共政策,政策系统已经逐渐走向成熟。但是艾滋病的长波效应与其蔓延的隐秘性让政策的制定者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了此项任务的艰巨和复杂。一年胜于一年的宣传和防治,换来的却是一年高于一年的发病率,艾滋政治显现出政府失灵现象,亟待NGO与公民行动的多元共治,弥补政府干预失效的“治理真空”。

  艾滋政治在我国的发展已渐渐与国际接轨,但由于受到社会成本的限制,我国针对AIDS的防治工作仍处于“治标”阶段。资金、人力、医疗设备的投入都在近年有大幅的提升,但是软环境的改善仍处于尴尬的地步。虽然我国广泛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然而公众对艾滋病的社会歧视依然严重,恐惧与躲避充斥了外部环境对于艾滋病患者的包围。譬如农村中广泛对于AIDS的无知,排斥和憎恶的情感,在这几年的努力中改变甚微。2007年12月1日是第20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与2006年相同——“遏制艾滋,履行承诺”。主题再次强调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承诺、共同参与,号召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要行动起来,恪尽职守、履行承诺。AIDS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公众与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因此这个宣传主题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是一致的,期望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建一个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由此,我们必须尖锐地看到艾滋政治的一些顽疾和死角,慢慢从“治标”走向“治本”,运用全社会的力量抗击艾滋病毒对人类生命健康的侵蚀。

  三、社会重组视角下的艾滋政治及其治理

  从当前国内艾滋病感染人数的急剧上升现状和应对策略的失范,不难发现,传统意义上的拯治策略和防治措施出现失灵的困顿,我们应寻求新的应对机制和方案。然而,从社会学领域分析和研究发现,当前国内艾滋病感染人数的递增,有着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和机理,并且这种社会化机理原因,不仅仅局限在艾滋病领域,某种意义上,“艾滋政治”其实并不是艾滋病作为一个问题被政治化了,而是中国社会的整体结构与运作机制在一个具体问题上表现为被“艾滋病化”了。其背景与喻意则是:“中国已经进入一个利益博弈的时代”,表明中国社会需要而且已经开始了一个重组的过程。为此,面临“中国社会重组”的现实环境,我们应对“艾滋政治”寻求理性化认识和多中心治理模块的建构。

  (一)针对不同人群,寻求政策关怀

  高危人群同时也是一个备受社会歧视的弱势群体,对处于弱势的高危人群的AIDS干预,仅仅通过医学技术手段是无法有效改变其高危行为的,消除主流价值观的偏见,鼓励高危人群勇敢抗击AIDS,赋予他们更多的宽容与同情才是“治本”的一个有效方法。高危人群主要指性工作者,注射吸毒者和男同性恋这三类边缘化人群:

  1.性工作者,这里的性工作者包括具有商业性交易的暗娼和专门为男性提供性服务的MB(moneyboy)。这两类人群的高危行为都具有隐秘性和高传染性。由于这类人群的行为特征带有明显的商业交易性质,因此在性行为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窘迫的经济压力和医疗服务可及性的限制使得他们获得艾滋病检查的机会十分低下,这两方面的主要因素导致了他们患艾滋病的几率大大提高。虽然我国政府早在2004年就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娱乐场所推广安全套运动,然而性工作者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安全套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容乐观。

  2.注射吸毒者,静脉吸毒是主要传播途径,静脉吸毒人员以青壮年为主(15~49岁)占93.9%,大部分处于性活跃期,尤其是女性静脉吸毒者,她们是艾滋病病毒从吸毒人群传播到性乱人群,从而传播到普通人群的重要桥梁之一。我国近年来在防治吸毒人群的措施上,主要是推广针具交换和美沙酮替代。然而这一务实的政策仍旧是治标不治本。除了对吸毒成瘾者实施药物维持治疗,长远之计在于对吸毒人员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吸毒人员的艾滋病知识水平,改变其不安全吸毒行为和性行为。

  3.男同性恋,在我国这个主流文化仍处于传统道德垄断地位的国度里,同性恋人群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人数甚众的公众直接把同性恋等同于艾滋病。对于男同性恋这一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凭借单方面的医学技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政府层面与主流群体采取“信任、尊重和认可”的原则,才有可能成功。这种官方与社会的认可,可以增强男同性恋的自尊心和增加对改变行为所承担的义务,进而有助于遏制AIDS的流行。

  (二)政府作为主导,寻求多部门合作策略

  艾滋政治这一现象的产生,注定了政府的意志与力量是扭转AIDS蔓延的关键一环。

  用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话来说便是,只有促成一个国家的“政治意志”,才应付得来这场危机。中国对于遏制艾滋病“大面积扩散”的努力,也由民间发力转向政府发力的阶段——政府在信息的通报、医药研究的组织、对高危弱势群体的监控防治、同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对全社会的动员、整体资源的调动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民间力量不可比及的权威与能力。然而,政府的公共政策也存在一些明显的漏洞。譬如艾滋政治在中国很独特地折射出一些“特点”:“有的官员想把这事捂住”,一些“地方官员只想着怎样不使艾滋病问题在其任内暴露出来”,有的地方“拒绝媒体报道,甚至拒绝专家入驻调查”。为此,应积极倡导政府主导下的多中心、多部门的合作。

  艾滋病虽然源于私人问题,但其传播的危害性与严重性使得艾滋病的防治物品和服务从“私益物品”转变成“准公益物品”。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面对艾滋病的治理问题时应该始终保持其治理主体的主导地位。但由于艾滋病问题涉及到道德敏感的边缘人群,如男同性恋人群,政府必须理性地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回避政府不宜出面展开治理的小部分环节,着重于宏观层面的政策导向,治理的执行之效。首先,省、地、县各级政府需要根据各地的流行情况与特点,制定相应的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行动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确定中长期的经费投入,制定相关的技术指南与规范,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保证配套的资金投入与人员的培训,满足社会的公共诉求。其次在具体的治理实践上要形成多部门合作行动的局面,改变艾滋病防治只属于卫生系统管辖的旧观念,尤其发挥计生、妇联、宣传、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解决艾滋政治涉及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多元共治的政策是当今中国艾滋政治的新趋势,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自身资源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合作参与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防治艾滋病的最佳综合效益,将成为未来政府主导艾滋政治的工作重点

  (三)大力发展NGO,填补艾滋政治“治理真空”

  在防治艾滋病的过程中,NGO相比政府具有很多特殊的优势。众多调查研究都表明,NGO能利用其灵活性、亲民性有效地进入一些政府不适合介入的“治理真空”,清除艾滋治理过程中留下的“治理死角”。近年来,在我国艾滋病防治领域里出现了一批活跃的民间组织,其中既有主要提供资源和各种技术支持的境外在华民间组织,也有一些通过动员和吸纳资源开展项目的自上而下的民间组织,还有一大批主要在基层开展公共服务的自下而上的草根民间组织,充分发挥了NGO直接面对基层,工作方式灵活、运作成本低、效率高,实际工效显著的组织优势。[13]但相比较之下,中国本土的NGO发展并没有如期望中迅速与强大,国内大部分项目仍旧是由国外的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在开展,并由这些境外在华组织提供艾滋病医疗与艾滋病患者关怀的相应资源。针对我国本土NGO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限制,笔者认为必须从政府与NGO两个层面寻找解决路径。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退出一部分艾滋治理领域中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减少“政府失灵”的现象,积极营造利于NGO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立法扶持,并提供相应的人力、财力、技术、信息方面的资源支持,建立和完善对草根组织活动的评估和表彰体系,同时关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地方阻力和落实效果,确立NGO的治理伙伴地位,构建草根NGO、官办NGO与政府之间的网络平台。[14]从NGO自身角度来看,非政府组织需要主动扩展筹资渠道,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在官方的引导下开展项目建设与筹款能力的培训,通过各种方式为边缘人群和大众提供交流的平台,如举办图片展览、建立网络、开通热线、编辑杂志、开办讲座和各种外展活动等,从而提高社会公信度,建立与社会、尤其是艾滋病感染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其次,尝试与国外优秀成熟的NGO相互交流、借鉴,寻求全球基金与国际援助组织的各项资助,增加资助项目的透明度,以此赢得国际资助的充分信任,实施专业化的发展战略。

  (四)动员公民行动,培育公共精神

  公民行动是艾滋政治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在政府与各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公民的自治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公民社会的培育使得公民更加积极、自主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当中。由于艾滋病的传播大部分是源于个人的高危行为,个人行为的隐秘性使得政府与NGO难以进行完全有效的行为干预,只有充分发挥公众这一庞大治理主体的基础性作用才是全面控制艾滋病毒扩散的根本路径。然而在中国,公民接受的大众宣传与参与式教育是散发并流于表面的,公民受教育程度与艾滋病认知水平远远不能够有效地达到预防的需求,公众亦未意识到艾滋病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应成为公民的一项义务和权利。因此,必须大力在全社会培育公共精神,唤起公众对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的关注,促使公民减少高危行为的发生,切断艾滋病毒在一般人群中的扩散,提高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感、对生命的尊重。其次,公民除了在行动上予以重视,对艾滋病、艾滋病人的观念与态度也应重新摆正。由于我国艾滋病疫情仍处于低流行率阶段,导致民众对这种疾病有强烈的陌生感,出于恐惧心理,他们普遍存在对高危人群的不理解和偏见。而这种态度,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各方为艾滋病提供防治服务的质量。只有当一般人群改变与艾滋病相关的羞辱、歧视、片面、狭隘的认知态度,形成宽容、关爱的社会氛围,寻求政府、NGO与公民三个治理中心深入沟通的有效途径,中国的艾滋政治才能迎来新的拐点。最后,高危人群与HIV感染者虽然偏离主流人群,但作为平等的公众一员,同样应该得到基本的人权保障。高危人群应及时主动地获得自愿咨询与检测,并主动采取保护措施,如100%使用安全套、避免共用针具等行动来杜绝艾滋病毒的传染,同时鼓励其参与“同伴教育”项目,投身草根NGO的组织建设。作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一方面主动寻求社会救助,包括药物索取、医疗救治、社会保障等,另一方面更应积极自救,重拾生活信心,再次争取就业机会,以此形成正确的艾滋观,打消报复社会的冲动,并参与到公众教育以及同伴教育行动中,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