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中医药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2012年3月26日 《医药观察家》

文章来源:www.51emo.com/Read.Asp?PPNewsID=9575

 

1983年有中医学家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以来,中医药“法”码恰似不可承受之重,“狠狠”压在中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中医药领域对立法的呼唤已愈来愈迫切,业界渴求通过法律的规范为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的现实却是,尽管中医药人翘首以盼了近30年,但立法一事却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所幸的是,立法终于开始步入倒计时了,官方已传出消息,今年或将是中医药法“诞生”的年份,“保护”与“发展”将成为该法的出发点及宗旨。这意味着,中医药法将不再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了!

急——纠结现状亟需立法引导

一个产业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制环境的支持。由于目前我国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加上我国中医药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使得业界对中医药法的期盼极为迫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邓州中医院院长唐祖宣认为,尽管我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地,但仍有很多人对中医药的认识存在问题。同时,目前不少省市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在31个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中,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数量不到一半,地市级、县市级中设有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的更少。而只有通过立法,才能统一认识,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在中药材方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指出,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监管,野生中药材资源乱采、乱挖现象十分严重,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严峻挑战。西安汉丰药业市场总监孙辉也表示,目前中药材的用量逐年增加,加上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导致药材价格居高不下,药企在推行GAP药材基地建设时也缺乏统一的标准,这些都需要加以指引。

同时,孙辉还认为,从近年来中药产品不断出现质量信任危机的现象来看,如中药注射剂中出现的鱼腥草、刺五加等事件,中医药法的规范很重要,因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促使企业不断在自身生产工艺、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而门槛的提高将会把一部分软硬件欠缺的企业淘汰出局,并让长期坚持技术革新、自我升级,且产品安全性高的企业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从国际环境上来看,中医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一直是中医药人梦寐以求的理想。然而,目前的现实却是,一些国家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中医药进行研发利用,以占据中医药技术制高点,争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主导权。“面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中医药名方、古方的觊觎,我们期待国家出台法律将国粹典籍里的‘秘方’在国际上注册,从而形成自己的中医药知识产权。”孙辉说。

难——漫漫30年求解路

事实上,业界对中医药法的呼唤已经历经好几代人。自1983年已故中医学家董建华等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后,中医药立法问题几乎每年都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议题,有不少代表和委员一直努力尝试推动立法的进程。唐祖宣便是其中一名,他自称在等待中医药立法的过程中,已经从一名年青人变成一个老头;同样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其任期的10年内,每年都会提交中医药立法的提案。

虽然业界的呼吁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但中医药法却始终没有出台。在2003年政府出台《中医药条例》的基础上,200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牵头重启中医药立法工作;2006年,《中医药法(草拟稿)》向有关部委征求意见时,个别部委明确表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处于发展变化阶段,医改方案尚未出台,不赞成进行中医药立法;200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全国两会上透露,《中医药法》被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但直到2011年年底,立法事项都没有进展。

正因为此,我国对中医药的法律保护力度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显得尤为“不给力”!据介绍,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对传统医药单独立法管理。

对此,专家坦言,我国中医药立法30余年求解路之所以不顺遂,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医药发展基础薄弱。“一方面,中医不同于西医,其有着庞杂的理论体系及文化内涵,要形成统一的规范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归整;另一方面,由于中药在临床疗效上不如西药般明显,因此很多医生都‘弃中选西’,一些中西医结合的医院对中医药也不重视。正因为此,各方对中医药立法的方向和内容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山西某中药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推进新医改上,在很多医改难题都无法厘清的情况下,中医药立法的进程自然被推迟。

破——保护与发展成立法方向

面对中医药立法的迫切性及立法确实存在的难处,政府部门的行动必须更为迅速。据悉,今年1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已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专家发文征求意见。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该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过努力将在年内出台。

而为突破中医药立法的瓶颈问题,中医药法将以“扶持、促进、发展”作为主要内容,并考虑名贵中药材的保护内容,同时还包括医疗、文化、民营医院等。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党委书记姚乃礼指出,中医药的发展首先必须保护。“从保护出发,在保护的基础上扶持其发展,这应该成为中医药立法的出发点和宗旨。”

同时,业界指出,在保护和发展的大方向下,作为指导和规范中医药工作的基本法律,该法必须充分尊重中医药自身的特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才能形成一部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好法律。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文化交流中心主任王承德也深表同感,为此,他提出四个“必须”,即必须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必须充分突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必须在继承创新上体现中医药原创思维和自身特点,必须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官方此次明确的态度下,仍有部分中医药人对立法一事感到担忧。有业内人士直指,尽管目前立法的思路是清晰的,但当前中医药在保护、传承、发展、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不能完全仰赖一部法律的出台来解决。国家最好还是形成独立的中医药部或者直属国务院的中医药总局,让中医药的管理从卫生部“独立”出来,才能使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否则,在西医药的“紧箍咒”下,中医药复兴发展将会成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