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命名首批“生态村”作用何在?
新疆天山南北的24个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小村庄,被命名为新疆首批自治区级“生态村”。
(见1月4号天山网)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如果这个家园中,生态失去平衡,环境遭到污染,那么人类也就无法生活与立足。所以如何建设一个适合我们舒适生活,健康生存的环境,显得尤其重要。新疆首批区级“生态村”,都是村容整洁、水清气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小村庄,也是新疆多年来持续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果。它对于新疆建设生态文明,对于今后推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具有标杆作用。
首先,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富民强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新疆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以来,自治区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发生很大变化。民生建设,让很多的边远地区用上温暖的电,喝上了清洁的自来水,住上了廉租房。但对于占中国六分之一面积的新疆来说,面临的挑战和建设任务艰巨,它不但需要全区人民同心同德、上下齐心搞好各项建设,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建设环境,需要各族人民爱护好建设好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在这样的情况下,树立“生态村”的标杆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因为良好的环境不仅是高质量生活的必要条件,而且是经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
其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众所周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但影响人的身体健康,而且经济损失巨大,同时也影响社会稳定。从自治区首批“生态村”的树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乡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这样的“生态村”不但对推动新疆当前经济大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具有标杆作用,同时也是自治区可持续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自治区正处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好形势,如何进一步保持和发展这一大好形势,就必须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因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自治区经济发展需要。
因此,只有对全区所有乡镇从保护生态环境入手,从合理布局、科学管理入门,为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才能推动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这也是自治区首批树立“生态村”的标杆作用所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