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许的企业就可以做


  醋是很多地方的中国人一日三餐都需要的极为普通的日用商品,古人就说了“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不过,醋却有粮食酿造与勾兑之别,而这两者其功效却是大相径庭的。

  中国最著名的醋产地南北各有一个,分别是江苏的镇江和山西。江苏镇江以香醋著名,而山西则以老陈醋闻名,不过,二者的苟同点都是真正的醋都是以纯粮食酿造的。这应该说是中国醋产业的两大标杆,中国食醋就应该以这两者的方法为标准。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有关部门竟然还搞出了个勾兑醋的标准,既然是车窗明文有标准的,那么对于企业来说,按照国家标准去做那就一点都没有错的。倒是这个标准搞得莫名其妙有点画蛇添足的意味。

  既然国家制定勾兑的标准,而纯粮食酿造与勾兑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两者可是天壤之别,那么政府同样就应该规定,对于勾兑的醋不得标两地已经被列为国家驰名商品,原产地保护的标志,否则的话就是对中华老字号权利的侵犯,同时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犯。这一点想必有关部门在所谓的勾兑标准的时候应该考虑到的。然而,我们看到的情况却是,那些个明明是勾兑的醋却冒充两地纯粮食酿造,而消费者凭肉眼自然是无法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别的。而这就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