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暴力执法:
今天我又见网友发的视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暴力事件(视频)特警群殴百姓 ,场面血腥惨烈,当场打死两群众,伤四名。
为此,民愤出来了!现在到处都在流传:现在的警察,特警越来越像土匪, 做个平民百姓真难。
视频链接:
警方暴力,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暴力事件http://act3.bb.qq.com/4015/work/show-id-79196.html
目前我国政府权力部门为什么这么喜欢暴力执法,热衷于执法暴力!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一旦暴力执法发生后,一个赔礼道歉就可以了结,更可甚至一个撤职一个调离就解决了问题。
但是民众要的结果是还需要执法单位进一步反思,找出问题所在,以便今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可是不但不能制止,可恨得是这种暴力执法愈演愈烈!
其实,这是一种所谓的“公务化暴力”,指的是在一个对社会具有公共的统治或管理职能的机构内,它的权力支配关系从单纯的秩序-意识形态里逸出体现为人(统治者、管理者、执法者)对人(被统治者、被管理者、老百姓)进行施虐的那样一种状况。而因为这种施虐是动用公共权力以“执法”(“执行公务”)为名,它因被纳入维护秩序的范畴而合法化。它与刑事犯罪等暴力的区别在于它的体制化特征。
除了“显性暴力”,还有一种“隐性”的公务化暴力。平民大众在政府部门里受到的冷脸和办事推拖待遇,遭逢的就是这种“隐性暴力”。
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的时间暴力执法的种种现象吧!
程柏林到底犯了什么事,仁寿警方为何如此紧张?
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院长程柏林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因语言不和在镇政府办公室内与西部志愿者周兵发生口角和抓扯,西部志愿者周兵头上被打了一个包。据此,仁寿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对程作出五日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程柏林四处喊冤上访至省人大,引起有关领导重视。省人大信访办随后通知仁寿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省人大会议室座谈,并把上访滞留多天的程柏林接回去。但遗憾的是,仁寿警方在未经省人大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强行冲击数道警卫岗亭,对省人大信访办通知前来参加信访座谈会的程柏林实施捉拿,其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只为捉拿一名治安拘留五日的公民程柏林,四川仁寿县公安局竟然强行冲击四川省人大数道警卫岗亭。程柏林到底犯了什么事,仁寿警方为何如此紧张?
暴力执法 中国式暴力痛伤国人
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一暴力抗法者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自行点燃被严重烧伤。”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当地有关部门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12月3日《人民网》)
按照署名为笨人先谈的网民的观点是:没有暴力执法,何来“暴力抗法”?
这又是又是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新闻。城管参与暴力拆迁,使一条生命在痛苦中挣扎16天后,最终消逝!在中国,如果将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城管绝对能拿倒数前3名。多年来,尽管城管部门在维护城市整洁,保持城市道路畅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在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粗暴、野蛮的执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打人、砸物、抢物……甚至打伤、打死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城管部门也因此饱受社会舆论的谴责。
毋庸讳言,这是一起完全由城管暴力执法所引起的事件。据死者唐福珍的亲属说,13日凌晨5点,数十名身穿迷彩服,手拿盾牌、钢管的人将楼团团围住,砸门冲进去,不管男女老少见人就打。如果此说法属实,这分明是土匪、流氓、地痞的行径,那有半点象政府部门在执法?退一步说,就算是情况特殊,非得在凌晨偷偷摸摸地去执法,在业主唐福珍采取极端手段“抗法”,用汽油浇身面临生命时,出于对业主的人身安全考虑,也应该及时停止执法撤离现场,让其亲属劝说情绪激动处于危险中的唐福珍,这起死亡事件就完全可以避免。
笔者写下此篇评论,绝非是对城管有什么偏见,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在中央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地方政府部门应起表率作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带动民众尊纪守法。城管执法的前提是依法,在我国法律里面,压根就没有一条规定城管有暴力拆迁的权限,反倒是《物权法》明文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象唐福珍这样的十三年前“违章建筑”,当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城管部门本身就存在过错。即使现在为了城市建设需要非拆除不可,在与业主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法审理后执行,城管单方面仗势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拆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事实证明,对唐福珍的死,当地政府和城管部门难辞其咎。所谓的“暴利抗法”,其起因完全是由城管的暴力执法引起,没有暴力执法在先,何来“暴力抗法”?当然,她采用自焚的极端方式为自己维权,是极其错误和愚蠢的举措,但政府轻易地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显然是难以服众的。
暴力执法为因 暴力抗法是果
下面我们再看看这样的一篇报道:
日前,湖南岳阳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拆违时,遭泰和集团三十多名头戴钢盔、手持盾牌警棍的“私家武装”暴力抗法。(《法制日报》6月1日)
对此,毕舸老师的观点是:暴力执法为因 暴力抗法是果
虽然是暴力抗法,但诡异的是,不仅泰和集团坚持认为岳阳市规划局、城管局是违法行政,而且岳阳市公安局也出具了一份规划部门的行政执法涉嫌存在程序瑕疵,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的情况调查报告。
读者不免陷入“到底谁违法、谁守法”的信息迷雾。不管谁在说谎,仔细一想,频繁的“暴力抗法”现象,难道不是“暴力执法”的必然衍生物?
“暴力抗法”这个词汇,确实让人疑惑。比如,在许多所谓拆迁“钉子户”身上发生的“暴力抗法”,难道不存在其拆迁动因、程序都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等因素?大概,泰和集团是又一个“最牛钉子户”的典型案例。只不过,泰和集团相比原子化的被拆迁户个体,拥有强大的实力罢了。
当然,这并不说明泰和集团就站在道德高地上。比如,如果当地规划、城管联合执法确是“违法行政”,为什么泰和集团不采取行政诉讼等路径合法维权?但现实又告诉我们,“民告官”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在付出高昂维权成本后,却发现自己依然无法获得法庭上的胜利,这恐怕就是一些人宁愿暴力抗法也不合法维权的关键。
更可怕的是,暴力执法无形中传播一种对立情绪与错误认知,认定暴力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手段,既然暴力执法被默认,那么暴力维权也就有了对应的合理性。我们不愿看到,暴力的“伪合法化”让执法者暴力执法、民众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频繁发生,从而陷入“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比谁更暴力”的恶性循环。
“人性化执法”为何到了现实中就荡然无存?
为何野各级野蛮执法会隔三岔五地见诸媒体?监管部门N次提出的“人性化执法”为何到了现实中就荡然无存?
现在暴力抗法事件频频,执法时对抗性强,适当的升级装备保护自己还是有必要的。但城管执法的对象主要是一些违章摊贩,本来城管队员是出于城市美容的理念去执法,可现在却是一副全副武装的模样,用完全“堵”的方式去处理是不太理智的。
“执法软件的完善升级比硬件更重要。当各地在忙着把城管队员包装成‘铁甲战士’的时候应该多想想这个道理。我相信,规范和人性化的执法,也许比这身‘铁甲’来得更管用。”
显而易见,将“人性化执法”寄托于执法者民本意识的觉醒是靠不住的,要改变冷漠与暴力假“执法”,必须从执法机制的源头确立正确的执法伦理,使执法者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
一位外国政要说过:“把权力关进笼子比把官员关进监狱更人性化。”公权力一旦信马由缰,指向被管理者的执法活动就会失去伦理的考量,“权力伤害”便会在堂而皇之的理由下被漂白。
鉴于此,要遏制形形色色的暴力执法,必须从源头破解“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和“执法经济”、“以罚养法”等不良倾向,以严格的准入门槛和零容忍的问责机制遏制“自由执法状态”,督促更多的执法者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