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份,笔者连续经历的两件事让我对部门利益之争深感切肤之痛。现将这两件事叙述如下,并试图揭示部门利益之争到底伤害了谁?
第一件事:六月下旬,我因病在省中医院住院手术治疗,据悉该院在治疗此类病症方面在省内来讲颇具特色。七月初,本人出院,医疗费花了将近六千元。因本人办理的是城镇居民医保,但该院并非区医保局的定点医院,所以我只能出院找区医保局报销。后来,我到区医保局一问,非定点医院只能报销35%,定点医院按级别可报销60%-80%。如此一来,我只报销了一千五百多元,自己承担四千多元。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省中医院居然不是区医保局的定点医院?对此,双方各执一词,都说是对方的原因,导致未能签约。事实上,也有本市好几个区县医保局将省中医院列为了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第二件事:七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天气非常炎热,我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上诉案件前去立案。立案法官审查了我的立案材料,告知我到财务人员那里开具交款单交纳诉讼费。按照以往的做法,我只要刷卡就行了,方便快捷,一个下午搞定绰绰有余。但这次出乎我的意料,财务人员给我开具了缴款单后,告诉我必须自己到就近的农业银行网点去交纳诉讼费。因为法院与银行未达成协议,现在不能刷卡了。然而,中院位置相对偏避,附近还在修路,到公交站台起码得走三里地,而最近的农业银行网点据此至少有五公里。无奈,我只好顶着炎炎烈日,步行十多分钟到公交站台等车,然后坐了一二十分钟的公交,来到农行网点。我到柜台欲用建行卡刷,银行工作人员称应先到ATM机上取现金来交,不过到ATM机上取现金需缴纳1%的跨行手续费。乖乖,这还得好几十元钱哪!虽然这笔费用当事人应该承担,但我还是选择到建行取款,费用能省则省嘛!我再次无奈地走出农行大厅,冒着酷暑走了两里地,到了一个建行网点取了现金,然后折返农行网点交纳。农行工作人员清点了诉讼费,说还需交5元钱手续费。什么?在同一个城市里的同一个银行缴费还要手续费?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法院的开户行是农行另外一个网点,在开户行以外的网点交费都要交手续费。我彻底无语!不是我不适应,而是这世界变得太快!结果可想而知,当天下午我只交了诉讼费。第二天上午,我接茬跑中院、原审法院,生平第一次立个案花了整整一天,这中间体会最深的两个字便是“热”和“累”。
恕我妄自推测,省中医院与区医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农业银行之间应该是在合作协议签订或者续签时,因为对利益分配或者其他条款达不成协议,导致合作协议最终未能签署。如此一来,原本便民多赢的措施难产。表面上看起来,受影响最大的便是办事的普通百姓。他们原本指望能够报销更多的医疗费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他们本来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做其他的事,……现在,他们不得不承受这一切!
难道受伤害的难道只有老百姓?不,至少还有因孰多孰少达不成合作协议的当事双方。这样,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有老百姓的信任。希望有关部门不要纠缠于一时一分利益之得失,多从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一切以人为本,这样的话,一切问题都将不是问题!如此,相关部门、老百姓皆大欢喜,岂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