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洋泪(76)
绝境挣扎 异乡求生(二)
即日上午10点许,成学谭回去了,下午两点许又回来了。
“二哥,我又给你送路费来了。”成学谭进门笑嘻嘻的对我说道。
“怎么还给我送路费?”我不解地问道。
“我侄昨天从东北刚回来,今中午请我们吃饭,闲扯时我说了你的情况,他说去吉林蛟河车票加吃饭,最低也要250.——300.元,所以他主动给了我500.元,要我再送给你。”
我无语了…
第二天,即1991年2月10日,亦一九九零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我启程首先去了吉林省蛟河县。
农历一九九一年正月初七日,我收到了儿子从家里寄去的信,告诉我,在董淑松的斡旋下,他(我儿子)与海头镇录像放映老板签订了合作放映录像的《协议》,对方提供电视机,用我们的放映证书及房屋等相关设备,收入三七分成;…读后,心情十分高兴,并即回信,告诉儿子我在东北的实际状况,要他转告亲朋好友,免得他们牵挂!
1991年2月23日,亦农历正月初九,我又收到儿子发来电报,告诉我,联合放录像又遭董自会打砸抢,设施被毁坏、南韩产录放机被董自会抢走。…
1991年2月24日,亦农历正月初十,我启程去了吉林省靖宇县,在那里考察、参观至1991年3月4日,亦农历正月十八日,由靖宇启程返回,1991年3月7日,亦农历一九九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我结束了这次异乡寻觅出路的旅程,回到了这块让我留恋而又伤心的土地——赣榆龙河。
该次东北之行,考察了两个正在运营的老木器厂,又与多个乡镇、村级领导接触,洽谈了关于合作创办新木器厂的相关事宜,他们的态度都是相同的——只要我与他们合作,他们将完全满足我所提的条件,当然,我所提的条件都是合理的、合情的;不是苛刻的、非分的。
回来后,我向亲朋好友及相关人通报了我决定去吉林靖宇的决定。
赣榆县人民法院龙河法庭闻讯后,张兴亮即到我家。
“听说你要离开赣榆,是吗?”张兴亮质问道。
“我现在正式通知你,你诉的两个案子都未审结,不能远离,我们不定那天开庭审理,你如届时不到庭,我们就视为你自动撤诉处理!”张兴亮威胁道。
“你给我准确的开庭日期了吗?!”我严肃的反问道。
“现在还没定,等定了开庭日期再告诉你。”张兴亮无力的回答道。
“庭长,我的现状,你最清楚,不用我再介绍了,你说,我不走,如此在家无限期的等待你的开庭,其与等死还有区别吗?你又没有告诉我那天开庭?我更不知道你哪天开庭?即便你告诉我哪天开庭,你也不一定那天就真的开庭!我说的有根据吧?没错吧?!法院是践行法律的机关、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判定是非的机关,这些,你比我更清楚!”我越说越气。
“你呢?!你身为法官,你是如何做的?你自己最清楚!你依法执法了吗?你把法律当成什么了?!”我气愤的站了起来,接着说道“在你的眼里,法律是狗屁!屁钱不值!用你自己的话说——我们法官的话,就是法律!!”
“大哥,我是看在你我多年的情分上、看在你家大嫂和孩子的情面上,才没有撕破脸面与你血拼!若单论你的行为,我早就剥开你的胸膛,亮晒你的黑心!!”我强压怒火,咬牙怒斥道。
“你恨我,我理解,但你应该承认我今天来找你,也是为你好,如果我不是为你好,我就不来告诉你了,任你远走高飞,届时,我就以一个“自动撤诉”为由,了结你的案子,你又能如何呢?你是聪明人,当今就是这个世道,你我是扭转不了的!”张兴亮掏出香烟,递给我一颗,自己也点了一颗。
“我的意见,你可以出去工作挣钱,但,不能走远!最好在本县找个地方,那样,等我决定哪天开庭下通知也方便,你来应诉也方便。”张兴亮笑嘻嘻的对我说道。
…
张兴亮的话,确实引起我的警觉!是的,假如我离开赣榆,他若想彻底毁我,下一个《应诉通知书》,在我不能如期应诉的情况下,他就可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按自动撤诉处理了!那时,我可就彻底失去了维权的权利和机会了!
前思后虑,决定放弃了去东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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