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制度建设需要征求民意先立法再行动


 据今日《信息时报》报道,相关人士透露国务院拟整顿产权交易所,“一石激起千层浪”相关报刊与网络上的评论频出,在人们热议中,作者从理性分析角度提出产权交易制度需要征求民意先立法在行动。

根据相关报道此次准备进行产权交易所整顿主要是针对以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黄金)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所在交易中出现的一系列争议,各地也在进行筹建相类似的产权交易所,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监管主体、市商制度、真伪鉴定、信息披露、中小投资者保护、盈利模式等诸多问题,引发各方人士的争议甚至批评,也引发了各个监管部门的担忧,因此,才会有此种消息,采取整顿也许是清理之中的事。

中国之所以会出现以上产权交易所纷纷筹建的局面,主要原因在于各地方政府在新时期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金融创新中有充分的意愿进行尝试与探索,在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结合中进行试验,但是,在产权(包含艺术品、贵金属等)交易与巨大资金流动性、投机氛围的结合中出现一些问题。我们面对产权交易制度这一新事物,需要肯定的是产权交易与金融产品结合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其利用金融市场筹集资金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艺术品投资市场完善的动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运行的冲动依然突破了试验的界限,这样就会使社会成本不断加大,因为,我们的社会制度改进不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可以无原则的试错,需要一定的“天花板”顶层设计。

在今天社会进行市场经济探索中,需要明确的是:市场经济实质上是规则经济、法治经济,在任何创新之前需要指定一定的规则,需要征求民意,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一定的规则,特别是对新制度运行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方式进行一定的规则设定,而不能在无规则的乱局中闯荡。

因此,作者建议,在进行整顿中,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总结分析各个产权交易所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经验,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会诊,出具公开的分析报告;

2、组织文化艺术、金融、证券、法律、财务审计各个行业专家学者,针对产权交易制度建设进行专题研究,草拟专门的征求意见稿(甚至多个意见稿文本)

3、将征求意见稿,在媒体网络上加以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题讨论会,将各个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加以说明论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专门法律、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司法解释。

5、在以上规则建立的基础上,再行开放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在交易实践中不断改进,修改专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