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杀死了他的“恐怖兄弟”
文/孙玉良
拉登死了,被美国的特战队员杀死。
其实拉登是姓,他的全名简称“奥萨马·本·拉登”,接照名前姓后的习惯,他的名字叫“奥萨马”。
而美国总统奥巴马,全名叫“Barack Hussein Obama”,按照名在前姓在后的习惯,他的姓是“奥巴马”。
但美国人在播报新闻时,偏偏喜欢称呼拉登的名字和奥巴马的姓氏,弄得奥萨马与奥巴马象亲兄弟似的,而且不知是不是故意的,误报为“奥巴马被击毙了”。
一场血淋淋的战争,被主持人凭添了一点“喜剧”色彩。
奥萨马是什么样的人?还真不好“盖棺定论”。他死后不少阿拉伯人称他是圣战英雄,用各式各样的方式纪念他,并声称要为他报仇。奥萨马拥有上亿资产,却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前半生反苏,后半生反美,以一己之力挑战超级大国,且令两个超级大国胆战心惊数十年之久,说他不是英雄,那谁可称英雄?
美国人之所以称奥萨马是恐怖大王,是因为他策划了恐怖的九一一事件,令全世界为之震惊。奥萨马屠杀平民,伤及无辜,说他不是恐怖分子也不现实。他是实实在在的恐怖分子,不值得人们同情,如果无辜的平民赞许他,不知道哪一会儿,恐怖的炸弹会突然落到你身上,那你会做何感想?
我们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们,象成吉思汗,不少人以他为荣的,但成吉思汗也曾屠村屠城,杀死无辜无数。拿现在的话来说,是最大的恐怖分子,但后人特别是中国人,常将他的恐怖忽略,称之为英雄,奥萨马虽不能与成吉思汗相提并论,但他为信仰而战,我们就叫他“恐怖英雄”吧!
奥萨马的信仰是什么?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他看来,凡是不合他们教义的都是有罪的,为“信仰”而杀人不是作恶而是行善,为了推行教旨杀人者不是罪人而是英雄。有这样的认识,苏联的做法不合他的教义可以反之,美国的做法不合他的教义亦可以反之,这样的想法与做法,颇有点“法西斯”,有一股天然的霸气,设想如果他有足够的力量,肯定比希特勒还厉害十分。
奥巴马为何而战?依我看也是为信仰而战。美国人信仰民主、人权与自由,打击哪个一般都是打着这个旗号,中国的人权常常是他们指责的对象,半月型包围圈的建立,也是打着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不知道哪会在我们的家门口,也会发生这样一场战争。是战争就难免伤及无辜,奥萨马确实杀死了无数的平民,但奥巴马惩治一些不听话的国家,杀死的平民比奥萨马一点也不少,美国甚至可以绕过联合国发号施令,令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人头落地。
美国人坦承他们的霸权,所有国家政策的制定也是极力维护他们的霸权地位,因为他有实力,令一些小国家感到很恐怖,于是互相指责,奥巴马指责朝鲜、伊朗等是恐怖国家,将自己的行为看做是“替天行道”、“行侠仗义”,而这些“恐怖”国家的领导人并不这么看,他们反唇相讥,把奥巴马看做是世界上最大的恐怖分子。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同为信仰而战,按照丛林法则,奥巴马杀死奥萨马,大鱼吃了小鱼,小鱼吃了小虾,自然是“正义战胜了邪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得到了“解放”。但战争对于平民,任谁说也是恐怖的、血淋淋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杀死了他的“恐怖兄弟”。
我们的国家,以前没有统一的宗教,多种宗教信仰几度融合,我们的国家,又是一个包容性特别强的国家,所以新中国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国策,消除了“为信仰而战”的基因。以前总讨论姓资姓社,现在将这一问题也搁置开来,听了胡适先生的话: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当然,有一些邪教组织,国家也是反对并镇压的,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令我担心的是,这种包容性思维,是否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你包容他的信仰,他却视你的信仰为异端,时机成熟就将“恐怖”引到你的国土上来,如何应付?
不管是原教旨主义的信仰恐怖,还是民主与自由的霸权恐怖,都够中国人受的。如今,东突等类似拉登式的恐怖威胁跃跃欲试,美国也已完成了对中国的半月型包围,总有一天,我们会迎来一场来自两种“恐怖”的战争,我们饱受儒学熏陶的国民,骨子里充满了“羊”的善良,面对狼的恐怖大口,是接受挑战还是屈膝投降?秀才遇到兵时,有理是讲不清的。孔子说:有文事必有武备,思想上军事上的反恐怖演习,都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