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松溪县私人盖房子(民房)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2011年5月15日松溪县私人盖房子(民房)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2011年5月15日早上7时左右,福建省松溪县城关郊区(新村49号)发生一起私人盖房子(民房)意外伤亡事件,死亡1人。私人房主名叫郑丽(女),施工浇筑混凝土队伍的负责人名叫瘳清山(男),堕落伤亡工人名叫郭义忠(男),导致该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队伍在浇筑第七层楼房混凝土(封顶)时,施工中出现突然断电然后又立即来电,施工升降机及工人郭义忠一起从七楼高空堕落至一楼着地,工人郭义忠经送往松溪县人民医院抢救路途中死亡。又有工友说,是施工升降机的钢束(钢筋)断掉,导致升降机及工人郭义忠一起从七楼高空堕落至一楼着地,后未得到及时的抢救才造成郭义忠工人死亡。
2011年5月15日早上9时许记者赴赶到本案发生地(郑丽房子)。该建筑房子共有七楼高,三个店铺门面的宽度,施工框架基本结束(第七层仍然正在施工过程中),房屋背后靠侧面方向即是本案件发生的死者堕落地点。记者还发现,本楼房施工中,没有挂任何的安全标注牌子及安全制度牌子、没有挂任何的施工脚手架、没有挂任何的施工安全防护网、防护栏等等,总之安全防患措施可以说基本没有(附记者拍摄图片),或许这些防护措施做得不到位也是导致本案件人身伤亡发生的原因之一。
2011年5月16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据相关人士说,房东(郑丽)盖房子没有办理任何的相关手续就擅自建设及加高楼房,施工队伍(瘳清山)也没有任何法人企业资质就擅自承包施工及接收业务,死者(郭义忠)也没有持高空作业特种工种证上岗。随后记者采访周边的松溪人,问他(她)们对此事情的看法,得到的是大众的松溪人(普通老百姓)说,松溪私人盖房子都是这样盖起来的,这种不规范的建筑现象在松溪普及得再普及不过了。2011年5月16日下午记者还进一步了解到,房东(郑丽)是把楼房(模板及混凝土浇筑)分包给施工队伍(比如瘳清山队伍)作业,然后施工队伍(瘳清山队伍)又召集一些工人帮助做事情,其中郭义忠工人就是郑丽(及瘳清山)佣请的工人。
此案事件后续的情况,本报记者将跟踪报道。(记者:福建绿色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站 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