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政协常委胡德平先生撰文披露,在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前夕,胡耀邦曾给毛泽东写过一封长信,在信中大胆直言,认为当时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有全民巨大资源,但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全民既不知对企业的权益何在,企业也不知对全民有何义务。因此,他认为所谓的“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所无”、“全民皆困”,建议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要改,全民所有制要有实际内容。囿于当时的环境和形势,胡耀邦虽只是一个已被打倒的“走资派”,但他对“全民所有制”的认识及经济学意义上概念的解释,则充分体现了他善于观察社会、直面现实、事实求是和追求真理的政治家情结和领袖风范。既然他在很多年前就认识到所谓“全民所有制”的弊端在于“产权虚置”。那么,时至今日,如果我们还无视“国有企业”的产权所有者虚置这一事实而去设计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和办法,很难设想会收到何种效果。
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证明,胡耀邦在40多年前提出的真知灼见,现在仍未引起顶层的关注和重视。不仅没有被国企改革的决策者接受(当然谈不上采纳了),也没有引起政府智库的重视和研究。虽然民间不乏真理的火花和碰撞交流,但如此重大、且关系十三亿人(少数特权者除外,因为他们从控制权中获得了远远超过其本人应所有的部分)恒产和恒心的大事却未引起主流学者应该给予的更多关注,更不必谈权力部门的重视和研究解决了。
在今年三月的两会期间,一位中央高层领导在讲话申明“不搞私有化”。我反复琢磨,百思不得其解: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多年的今天,他所讲的“私有化”的概念指的是什么?对照胡耀邦在40多年前讲话的观点,我把此观点理解为“全民化”,即:全民所有制就是指“全国人民所有的制度”。而全国人民所有的“全民化”,应该不是“私有化”,即不属于这位中央高层领导所讲的“私有化”。而目前我国国有垄断企业改革的思路,明显地不是在走“全民化”的道路,而确确实实在向“私有化”的方向发展。而且,这种“私有化”是在打着“全民所有”的旗帜下进行的。因此出现了发展中的许多悖论。
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现在中国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产值和税收已经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这是名副其实的私有化,但是不是与“不搞私有化”相矛盾?如果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属于私有化的成果,我们又怎么保护他们的个人产权?又怎样让人民群众享有财产性收入?
同样,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同时,在竞争性行业实现股权多元化直至国有资产最后退出无疑是正确的,因为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效率低、不赚钱的事实已被实践充分证明,但在很大一批国有垄断企业,也在搞“上市”或股份多元化,是不是可以确定无疑的断定:在这些国有企业中,除国有控股的股权外,其余股份已经被私有化了(且不谈股份化过程中的利益输送问题),这种情况不仅与胡耀邦提出的“全民化”概念无缘,而且在全民资产被私有化的同时,与全国人民没有任何关系。这种状况同样是在中央高层领导“不搞私有化”的语境中公开实现的。
今年初履新的国资委主任王勇在2010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典礼讲话时说:目前70%的央企已经实现了股份制改造,而且是在美国、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等地上市,所以现在的央企资产不仅属于我们国家13亿人民,还有一部分属于国外和国内的战略投资者及广大的股民。此话当真,但只讲对了一半。前半句是错:即属于我们国家13亿人民是错,因为无法落实、无法兑现,不仅不享有任何所有者权益,甚至连一句“话语权”都没有。后半句是对:因为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及部分股民不仅是“私有化”的代表,而且分得的利润全是真金白银。不知这种情况属不属于中央高层领导宣示的“不搞私有化”所要纠错的内容。
“全民化”与“私有化”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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