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最近,在河南长河村调查时发现村庄中近两年都没有村支书,而由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村副支书,两委仅有3个村干部构成,以往的妇联主任、治保主任等职位都不存在,村干部队伍严重弱化。村支书是村庄社会中的绝对的权威,负责政策下传、执行的重要工作,是连接国家与基层社会的桥梁,村庄缺少村支书,村级组织在村庄中如何发挥其应有作用?
取消农业税之前,长河村有22个村民小组,各小组都配有小组长,有两个小组还设有副组长,这样加上村委成员及驻村干部共有35个乡村干部负责村庄治理,这样的治理体系可以尽力保证税费收取、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落实。但是,因钉子户的示范效应,税费收取的任务加重,收税的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后期由于农业税收取的难度越来越大,干群冲突及群体性事件增多,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乡村治理危机出现。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国家果断取消农业税,并开始进行合村并组,取消小组长等一系列改革,彻底消除干群关系恶化带来的不良问题。税费改革之后的问题有在不断形成,尤其是与税费改革配套的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导致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弱化,尤其是村民小组长的取消,让村级组织在应对紧急性事件时显得捉襟见肘。
长河村上游是山河水库,每年的防汛任务都很重,村干部不仅要负责防汛设施的准备、防汛人员的调度,同时还要组织群众安全有序撤离,一旦发生较大汛情,仅靠3个村干部任何一项任务都很难完成。村庄发展需要合理而健全的干部队伍,当前的现实是乡村干部的被动性、离村化现象明显,村庄干部的培养与发展严重不足,乡村治理面临着的问题。
乡村精英外流,干部储备对象缺少
取消农业税后,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村庄内的抛荒现象有增无减,长河村的抛荒达40%以上,农民开始以外出务工作为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抛荒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土地收益的下降,长河村人均耕地较少,加上生产资料的上涨及耕作上的不便,每亩的净产出不足300元,人均1亩多的山地也仅有不到千元的产出,农民的收入很难维持目前较高的消费支出,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尤其是年轻的乡村精英基本都离开村庄,村庄空心化导致干部的培养对象严重缺乏。
长河村40岁以下的年轻村民基本全部在外务工,在村庄精英外流的背景下,选举中可供选择的对象并不多,多是以前老干部连续参选,加上近年来忽视发展年轻党员,党员队伍趋于老龄化。因为政策规定发展的党员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乡镇党委此时已很难找到合适的培养对象,即使有中意的年轻发展对象,由于他们经常流动也很难发展成功。加上村干部的工资较低,任务又非常繁琐,一般的年轻人不愿意当村干部,这样党员的发展上存在严重年龄的断层,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的动员能力及影响力开始减弱。
刚性化的选举制度与较高的干部素质要求之间存在矛盾
当前干部数量的减少,而要从事的工作却日益繁琐、细化。村庄工作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组建设规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的支出等。二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治、社会治安、合作医疗等。三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如生育证发放、低保与“五保户”的确定、粮食直补等问题。按照规各种政策的程序都很复杂,而且国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日常事务的繁多与工作的精细度对村干部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为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平,选举出村民满意的当家人,国家的选举制度日益严谨、规范,更为复杂化,这样可以尽量在选举程序上保证村民的认同。在选举中我们往往认为只要按程序办事,村民就会选取自己满意的当家人,但是实际往往与之相反,选举规则的刚性化带来了村干部选择上的难题,如严格按照选举规则选举干部,村庄内部的门头势力就会靠拳头说话,门头大的家族会掌握村庄的选举规则,让本家族的人选上,程序上看起来很合理,实质却受到了各种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的威胁,选举出来的人就会仅为本家族的人办事。一旦恶人治村则会让村庄的治理危机出现,甚至爆发群体性事件。在长河村选举中,乡镇政府要考虑让村庄的能人或者乡镇政府“中意”的人被选上,在选举中乡镇就会有意的暗示村民的投票意向,保证选举的最终预期。但是乡镇政府的这种行为导致村民对选举的期待不断减弱,越来越多的村民对选举失去信心。
村级治理能力弱化及其危害
税费改革以前,村集体还可以称之为“集体”,一是因为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具有土地调整的能力,村民对集体的认同仍然存在,统分结合的基本经济制度可以维持;二是村集体有权力收取部分村提留,具有发展集体事业的资源,具备一定统的能力。税费改革完成后,村级组织丧失了收费的权力,作为村集体的资源不复存在,村组织治理村庄能力的降低。没有集体资源的村庄,村庄选举变得无人问津,集体资源丰富的村庄资源基本被瓜分完毕,其后的村干部也无力作为。像长河村基本没有集体资源,主要依靠转移支付,这也仅够支付干部的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招待费都需要借钱,或者从次年的转移支付中预支。这导致村民参选村干部的意愿降低,为解决问题,村庄采取了富人治村、干部驻村等方式,解决村干部队伍弱化的问题。但是富人治村会导致干部离村现象,富人往往是村里被称为“老板”的人,他们可以为村里“跑项目”服务于村级事业发展,但是他们有自己的企业,难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于村庄的其他方面的管理,经常会不在村里,这严重影响村里的日常工作,干部驻村制度其实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这种治理模式中的村干部长期不在村,而村两委不健全会严重弱化基层党组织在村庄的影响力,致使政策在村庄的落实变得更为困难,例如长河村因为没有村支书,两委干部缺失,党员大会也难以召开,使“4+2”工作法最为关键的环节不能操作化,实践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政策在落实中走形。同时,党在村庄的组织力弱化会使更多的重大事件难以及时处理,如果遇到某些突发事件时就有可能会陷入失控状态,这些问题导致的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基层组织在村庄失去公信力,村级治理陷入更大的危机中。
村干部培养与村集体统筹能力要同时加强
当前国家不断向村庄内部输入资源,农村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让这些资源用到村民最为需要的地方,建设一个健全而合理的村级干部队伍体系就非常必要,事实是当前村级干部队伍明显弱化。一些村干部认为:增加干部的工资或许能留住人。村干部工资是个人的收入,谁也不会拿个人的收入投入到集体事务中,这样他们也难有能力统筹协调村庄事务,像“一事一议”、“4+2”工作法等民主制度就会很难落实。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长远打算,借助国家反哺农村的契机,加强培养村干部、发展年轻党员的力度,建立健全规范的干部队伍体系,从健全干部培养体系和增强干部的统筹能力两个层面入手,强化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改善基层治理不足的现状。
在农村干部的培养方面,一定要把在任干部与后备干部的培养结合起来,对于在任干部要加大政策方面的培养力度,严格落实党组织的惠民政策。不仅要通过增加工资来留住干部,更应该加强党的思想方面的培训,以感情和人心来留人,增强干部服务农村、农民的意愿。在后备干部的培养上,可以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积极发展年轻党员,通过宣传党的思想及其性质,让更多的村庄年轻精英具备服务农村发展的思想素质,愿意留在村庄做贡献。二是让村庄年轻的能人或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的助手,逐渐熟悉村里的工作,掌握治理村庄的能力。由此,国家需要尽快建立一套系统的村干部培养机制,更好的服务于乡村建设。
目前村集体的统筹能力弱化已经是不争的实施,国家通过补贴政策直接惠民,虽增强了国家的合法性,却带有些“撒胡椒面”的性质,直接惠民的钱对村庄发展起到的作用不是很明显。与此同时,村集体的动员与组织能力弱化,基本没有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钱发展公共事业的能力,村干部普遍认为:收钱根本不可能。尤其是村财乡管后,村一级缺少公共品建设的资金,所有的建设资金基本都是由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必须依靠 “跑”项目来实现,“跑”项目必须有各种关系,难度非常大,必须依靠村庄在外工作的能人实现。这样导致向下的收钱与向上的“跑”钱都变的非常难,如此一来,农村公共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更不可能实现。由此,国家财政向农村倾斜时要考虑增强村集体这个块块的作用,通过资金、人员的支持,加强村集体统的能力。这样保证集体有钱,且有规范的干部培养与治理体系,他们就会有能力去发展好村庄,实现国家建设农村的目标。(作者单位:郑州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