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会计:毕业证留导师痕


会计人文:国师辉映耀清华
1927年清华国学研究院的毕业证

    前几天,是清华大学百年寿诞之日。

    在网上淘清华旧物时,发现一份如上图所示的1926年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研究生毕业证书。该证书与现在其他毕业证有点不同的是,即除了有时任校长曹云祥教授与教务长梅贻琦教授的姓名与印章外,还有时为国学研究院的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和李济五位教授的姓名与印章。

    说实话,由于自己孤陋寡闻,看到这种形式签章形式的毕业证书还是第一次。我不知道现在的清华大学研究生的毕业证书上是否还有导师的签名?如果现在没有了,那为什么会取消这种形式?这种形式是从什么时候取消的?当时为什么要取消?。。。。。。

    我倒觉得,这种形式不仅有点新鲜,还有一定的继续承袭意义。

    因为研究生教育与一般的本科生教育不同,本科生在校几年学习期间,基本上是实行以班级为建制的教育组织方式。而研究生在校期间,则是要选导师的,研究生在校的学习与科研工作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导师对自己所带的研究生,不仅要承担教育与管理的责任,主要是承担对其研究方法培养、专业方向知识学习、研究论题选择与学位论文写作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承担责任。既然要承担责任,在代表其人生重要学习履历证明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留下一个指导老师的印章或者手写签名,不仅具有法律价值,也有很重要的薪火传承的学术意义。

    推言之,在我们现在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上,能否考虑恢复当时清华大学曾经使用过的留下导师印章这种形式?关键是如何认识这这种方式的价值。。。。。

    五一早起,闲逛网上,突发奇想,遂写下上面小段文字,供有兴趣的朋友思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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