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


4月27日交通部发出《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汽车租赁行业性质

对汽车租赁业的性质曾经有不同看法。一种是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实际上属于金融业范围,国内有关文件规定:“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一种金融服务,或者是以实物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据有关资料,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与赊销的本质区别是所有权最终转移。中国在80年代开始出现租赁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引进先进设备。

另一种看法是出租业。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公共汽车提供有固定线路和车站的公共运输服务不同,出租汽车是一种不定线路、不定车站,以计程或计时方式营业,为乘用者提供的较高层次的交通服务的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学者认为:出租汽车客运是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结合体。一方面,出租汽车客运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要收取相应费用,是一种经营活动。 另一方面,出租汽车服务又具有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这就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为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增加,对该行业实施的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完全必要的。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质和重要性,把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是一项特殊的行政许可,运力投放指标由主管部门确定,收费由物价部门确定。

汽车租赁与融资租赁不同,因为租车者并不以获得所有权为目的,租车也不发生产权转移的问题;另一方面,汽车租赁不属于公共交通性质,交通部通知指出:“汽车租赁作为我国新兴的交通运输服务业,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需求和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重要交通方式,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道路运输法规体系”。

但是,汽车租赁应该还有非因金融机构的性质,这主要是因为租赁公司需要大量融资,实际上国外的租赁公司还可以开展其他的金融业务。

关键是第六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交通部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支持汽车租赁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行业及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完善消费者诚信体系,增强企业发展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严厉打击诈 骗租赁汽车等犯罪行为,积极帮助汽车租赁企业解决丢车法律责任、租车方交通违法责任认定等实际问题。

汽车租赁行业在几年前有一次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没有征信系统、有关规定与租赁有冲突(比如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责任者认定问题),税收和有关收费问题的处理方法没有关照到租赁的特殊性质,骗租行为及为猖獗,汽车租赁行业遭到残酷的蹂躏,几乎全军覆没,世界最大的赫兹公司不得不于2006年黯然退出。

所以,下一步有关部门要研究如何落实第六条,比如加强对旧车转手的监管,如果购买骗租车应该属于买脏,对骗租者应该绳之以法。其次是应该完善征信系统,确保租赁公司获得租赁者的准确信用信息。第三是租赁车出现事故或租赁车丢失,原则应该由租车者负责。

目前出现了黑租赁、私人汽车挂靠租赁公司等现象,应该研究解决。

鼓励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通知规定:“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国或区域性汽车租赁网络。各地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自有车辆在1000辆以上的汽车租赁企业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各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简化程序,提供良好服务。”

汽车租赁在国外一般占市场的10%左右,按这个数据,中国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应该在200万辆左右,而目前只有不到10万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汽车租赁对象不仅是没有车的人,有时会有临时的需求,比如到外地旅行可以在当地自己地驾驶车辆,比打的方便,比公交更方便。这就需要解决异地租、还的问题。

有人建议中国的公车改革可以部分采用租赁方式。因为租赁汽车不需要巨额的采购费用,减少资金占用,减少购车支出,只是负担租车费用,国外公司在中国多采用这种方式。租赁汽车业可以减少日常的车辆管理工作量。

北京租车还要解决一些特殊问题

在北京,摇号限购会刺激租车需求的迅速增长,但很多政策牌照控制、尾号限行等都让租车行业面临着挑战。据报道北京要放3000个租赁号,这样的数量还是太少。按去年北京的汽车销量计算,北京的租赁车规模应该在8-10万辆才够,而且北京出租汽车的数量也要适当增加。北京租赁汽车应该视同出租车,不受尾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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