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县一起房屋租赁纠纷背后


 

--洛宁县政协委员郭战解事件调查

据TOM网等综合(作者王曦晨)本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但纠纷却犹如滚雪球一样演变为一起重大舆情。河南省洛宁县法院因政协委员郭战解和洛宁县城关供销社的房屋租赁纠纷而让数以万计的国人知晓。

笔者通过互联网发现,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的一篇评论文章《河南洛宁县政协委员郭战解事件之我见》在网易、中华网等知名论坛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谴责法院办案人员的做法,支持并同情郭战解的遭遇。

 

网帖称,4年前,洛宁县政协委员郭战解所开办的城西木工厂是洛宁县重点保护企业,先进纳税企业。4年后的今天,郭战解和其开办的城西木工厂因为一起离奇诉讼险些厂破人亡,如今的郭战解负债累累,甚至借款缴纳税费。

是什么原因让郭战解险些厂破人亡,负债累累甚至借款缴税?日前,笔者以电话采访的形式了解了政协委员郭战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同时笔者亦从受害者郭战解处了解到,在这起事件的背后存在开发商向有关人员行贿迫害郭战解的一系列事实。

据郭战解透露,洛宁县城关供销社于2003年2月以6650元的租金将供销社大楼租给城西木工厂(郭战解),租期四年租金共计26650元,2007年2月1日到期。

期间,因城西木工厂因维修大楼花去18000元,后城关供销社资金困难提前向木工厂收取房租 60000元,并承诺以上款项按原合同延续大楼房租,以上事实,郭战解向笔者提供了相应证据佐证。

但笔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洛宁县城关供销社并没有履行合同,2008年9月8日,城关供销社将城西木工厂起诉至洛宁县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而洛宁县、洛阳市两审法院办案法官均“认为”城西木工厂没交房租,并置城关供销社会计黄松明、主任秦书民出示证据证明于不顾,判令双方合同终止履行,限城西木工厂一个月交回大楼。

并从2007年2月2日按每年6650元交房租至生效判决,提前收取的房租没有约定与本案无关,并不予归还,判决后,洛宁县法院又以郭战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理由对郭实施拘留,而郭战解至今已申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洛宁县法院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院对上述纠纷的判决结果着实让人目瞪口呆,办案人员不看证据审案的做法不免让人产生枉法判决的遐想。

因为两级法院均以:“我叫黄松明,现任城关供销社会计,因为我高血压,神经病发作与城西木工厂签订协议,收取的房租不能以此为准 ” 的证言为证据来断案,而无视郭战解出示的一系列证据,判郭战解败诉。

可见,洛宁县法院(一审)审案法官在本案中枉法裁判的手段非同一斑,黑的能被法官说成白的。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本应纠正洛宁县法院的错误认定,遗憾的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官却以“我们是流氓我们怕谁”的精神将枉法判决和官官相护进行到底。

再者,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办案人员不惜指使医生对政协委员郭战解注射杜冷丁,有关详情可查看《洛宁法院办案人员被曝指使医生为政协委员注射杜冷丁》和《河南洛宁法院法官将政协委员戴拷游街》等系列报道。

近日,笔者本着对被举报人(单位)负责的态度试图向洛宁县法院执行郭战解一案的执行法官郭朝武考证上述事实,郭朝武表示自己经过法院政治处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而洛宁县法院政治处一自称对案情不是很了解的人士则开口便称郭战解所云不实,该人士透露法院正在主持双方调解此事。

郭战解表示在自己蒙冤的背后有开发商参与用金钱收买相关人员。郭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的升温和房价的高涨,开发商为了一夜暴富,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一见空地,企业场地,就眼红,行贿有关人员对不愿意就范者实施打击报复。“我这个政协委员也不例外。”郭战解义愤填膺。

据郭战解透露,郭的城西木工厂所在地块被一开发商(王平,四川人,年龄不详)相中,开发商王平(音译)看合同期太长,等不及了,为了尽快得到郭战解所在的地块,王平便不择手段勾结城管供销社和办案人员对郭战解实施威胁,恐吓,打骂,甚至上演了将政协委员郭战解戴铐游街,注射杜冷丁,谁不让他们发财,就动用司法机关出面,让阻挡他们者死无葬身之地的一幕幕闹剧。

作恶太多必遭天谴,在幕后出资迫害政协委员郭战解的四川人王平(地板工出身)因多年来依靠大量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数十人,于2010年8月份被刑事逮捕,后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 年,贿赂数额高达几十万元。王平案在洛宁县房地产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一切都是由于开发商四川人王平(王平现已判刑)出资,洛宁县供销社主任操作的。”郭战解气愤的表示愿对自己所云负法律责任。笔者试图电话联系洛宁县供销社主任但未果。

值得注意的是,郭战解欣慰的说,洛宁县法院相关领导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下已经认识了办案法官所犯的错误,城关供销社也承认作伪证陷害政协委员郭战解,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的全国被执行人信息中已无郭战解的被执行信息,笔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王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