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打跑拆迁队不是权利的胜利


拆迁户打跑拆迁队不是权利的胜利

最近两天,一段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拆迁方和被拆迁户群殴的视频成为网络围观的热点,甚至连知名学者于建嵘都在微博上点评说:“不主张使用暴力。但我不愿意指责贵阳市云岩区民众,是他们团结起来痛打了强拆的匪徒们。”(25日南方都市报)
http://gz.house.163.com/11/0425/07/72FG848500873C6D.html
一段时期以来,因强拆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拆迁户被打伤、打死或者自焚等悲剧一再地揪紧公众的神经,如今处于弱势的拆迁户以暴制暴,打跑了强势的拆迁队,这听起来的确让人解气。然而,短暂的“兴奋”之后,带给人的却是格外的沉重,这毕竟不是权利的胜利,更非民主法治社会的应有之景,不过是“弱肉强食”式的血腥样本。
在公众的共同期盼中,物权法面世了,但公民的物权依旧时常面临难以保护的尴尬;拆迁条例在千呼万唤中向前推进,必须在手续齐全、协商一致、补偿到位的前提下实施拆迁,禁止野蛮强拆,然而,违法违规强拆现象仍然没有根绝;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引发冲突升级的现象,而这一切无疑都表明,不回到法治的框架里,无论是暴力强拆,还是暴力抗拆,抑或以暴制暴,终将无助于有关各方合法权利的依法实现,而只会滋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恶性生态。
就在最近,另两起拆迁事件同样强烈地刺激着公众的眼球和社会的神经,一起是湖南株洲58岁被拆迁房因抵制强拆而自焚;另一起是房山区青龙湖镇镇政府对该镇大苑村一家工厂实施强制拆除时,50余名工人爬上房顶,设置岗哨,自制燃烧瓶,抵制强制拆除。而据目前报道披露的情形来看,几乎都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者没依法律程序进行拆迁所致。而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暂时的拆迁受阻,终究挡不住最后的拆迁,只是为此付出的代价太沉重。
遗憾的是,一起又一起恶性事件,似乎总难唤醒少数权力部门或拆迁主体的行为检讨和对民众利益、相关法规的应有敬畏,他们不是寻求法治渠道,在法律层面平衡利益关系,总是走不出谁强势谁就有话语权的怪圈,习惯于拿权力压制和暴力剥夺,最终又总是两败俱伤,不只要为此付出经济利益甚至生命的代价,而且还得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使相关政策法规置于被架空、失去威信的不堪境地,所激起的公愤则陷政府于不义。
拆迁户打跑拆迁队,不仅并不意味着权利的胜利,恰恰映衬出依靠法治路径维权的失败,而这种偶然性的个案,显然不但难以而且不能被复制,否则,岂不重又回到暴力、血腥的蛮荒时代?民主、法治、文明、和谐又从何而言?没有执政理念的自我检视和矫正,没有权力资本的自我约束和谦抑,没有民主法治的刚性介入和调整,偶尔可能打跑拆迁队,却未必能够守护住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