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二季是谁的胜利?


李庄案二季是谁的胜利?
作者:现实与梦想 来源: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

一、【法治中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
这是从大方面说的,详见陈有西律师《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一文。

二、【法律的胜利】
本次审判无论出发点如何,无论是否存在刻意曲解法律情况,但在正式场合,各方基本还是以法律的语言而非政治的语言在交锋,说明法律的权威在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此外,本案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

三、【程序的胜利】
这里的程序正义是从广义而言,不仅限于司法程序。虽然,本案中的程序问题没有解决,但本案使得很多中国民众第一次知道了“程序正义”这个词。相信中国民众下一步会逐渐会领悟:在很多问题上没有程序正义就不会有实体正义,没有程序正义也不会有真正的民主和民权。

四、【李庄的胜利】
当事人自不必言。

五、【辩护律师的胜利】
斯伟江、杨学林作为出庭辩护律师劳苦功高。另外张思之、陈有西、杨金柱、陈光武、魏久汝、张青松等律师(排名不分先后)虽非出庭辩护人,但庭外竭力声援,肝胆可鉴,功不可没。

六、【法学家的胜利】
江平、贺卫方、何兵等学者坚定不移地传播法治理念,沁人心脾,感人肺腑。尤其贺先生在山穷水复之时,突然发表致重庆法律界公开信,振聋发聩,树旗立帜,正本清源,可歌、可敬。

七、【律师群体的胜利】
首先,舆论上从对律师的误解转变为理解。许多人通过这个案件认识到“律师兴,则民权兴、民族兴”。此外,本案作为经典案例,今后一定会引发权力机构对刑法306条的重新检视,直至废除。律师群体也会通过这个案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升自己,更好地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八、【法院的胜利】
法院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终于在搭建。能感觉到法院在复杂环境中努力树立权威,增强独立性和建立制约机制。

九、【检方的胜利】
知错就改也是好的,虽然另找了个台阶下,在当下已属难能可贵。

十、【网络的胜利】
没有网络,此案根本不可想象。再次令人认识到,网络较之传统媒体对当下中国有着特殊意义。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42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