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污纳垢的“其他支出”何以大行其道


    

藏污纳垢的其他支出何以大行其道  刘效仁

尽管中央部门和陕西、广西等地方近期陆续公开了2011年预算,但大多数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条目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非常高,在30%甚至40%。知情人士称,其他支出让人爱不释手有两大原因,一是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人大审议时好通过;二是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以至于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参观学习,不好处理、超标的费用都罗列其中。2009年被调查的湖南省浏阳市广电局长其奢侈消费清单中足浴中心、餐厅包厢、西餐厅、水疗中心等都是通过其他支出列支。(2011-04-11 济南日报)

 “预算是列举式,总有一些支出无法全部列举出来,所以在预算的类、款、项科目下都有其他一项。令人不解的是,在财政预算越来越公开透明的时势下,不为人知的其他支出在一些地区基层政府支出中比重日高,最高的占本级支出的42%。尽管其他支出可以是在科目间流转的部分财政资金,但其中更多的恐怕是羞于见人的支出。用一位财政官员的话说,支出能靠民生的早就靠了,有一些不便暴露的放在其他支出。显然,秘不示人其他支出,有违公共财政公开、透明、完整、统一的原则。

既然是公共财政,作为纳税人委托看财”“理财的国家职能部门,当没有部门和团体的私利可言,既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将财政预算的三分之一列入其他收入,不告诉自己的主人,不告诉负责审议的人大代表们。同时,既然由人大代表审议财政预算,就有权利知道财政收入和支出安排的详细内容,就应该了解财政政策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可持续性,自然有权利知晓那部分其他收入又是如何安排,如何监督和制约的。

我在一篇文章中就写道,公开、透明、完整、统一、效能和可持续,当是公共财政的生命和灵魂。预算的透明性,是维护公众知情监督权的必然要求。在不涉及国家机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国家及地方预算的透明性不仅要将具体安排数公开,而且由职能部门提供相关的术语解释和背景资料,以保证人大代表和公众能够真正看懂相关信息,履行好审议监督职能。完整性是指预算应囊括所有政府机构的所有预算信息。随着经济行为的复杂化,预算规模逐渐庞大、预算收支项目也日渐多样化。仅预算支出除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之外,还有预算外支出、或其他却出以及各种形式的投资性支出。如果不公开,不通过人大代表的审议,就有可能使其他收入游离于监督之外。

事实上,其他支出一旦逃离监督制约,就会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后花园。一项权威统计显示,目前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垄断程度高的行业和部门。审计部门近年在审计中也发现,其他支出频繁使用,金额较大,尤其基层财政更严重。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其他支出有扶贫慰问、也有捐款赞助,但更多是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参观学习,不好处理、超标的费用都罗列其中。北京市平谷区审计局发现,一些其他支出类中还有其他项,隐藏越深越容易逃离公众监督的法眼。

正因此,我们有理由对其他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出质疑,更当通过制度建构,强化人大公开审议和有效监督等多种途径,有效遏制藏污纳垢的其他支出日渐风流的势头。

http://news.163.com/11/0411/05/71B89KUU0001124J.html

通联:刘效仁,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2353000557809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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