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了一锅好粥


随着各地方房价控制目标的陆续公布,期待房价下跌的消费者无不大失所望。在号称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第三轮调控面前,所有地方政府房价控制标准无一例外,仍以“涨”字当头!

l  房价既向左又向右?

其中涨得最少的也有8%(上海),最多的则高达50%(吉林榆树),如此这般,便引发了对房价判断看似相互矛盾与背离的现象,让人啧啧称奇!

一方面是保障性住房大量新建与推出——十二五期间供应3600万套,加上2010年的580万套,合计4180万套。庞大的保障房逐步面市,加之限购措施的雷厉风行,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及产生房价势必挫跌的预期;而另一方面,却又是同为实际执行保障房建设的地方政府对后续房价走势的乐观估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何以消费者向左与官方向右,就房价涨跌之预判竟南辕北辙?

在我看来,归根结底还是政策惹的祸!

l 地方当然自订免于政治风险的房价控制标准

显而易见的是,国八条既要求各地方自订“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特别注明房价超标的问责条款——“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此举无异于“猪农自送尿液检体”、“开发商自报房价”的不靠谱做法,“迫使”地方政府基于不被追究责任的考虑,从宽订定房价涨幅,以降低不必要的政治风险,导致房价控制标准竟不由自主、鬼使神差的成了涨价标准,坏了政策原先设定目标的一锅好粥。

我相信这是中央制定该条文时所始料未及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在其中订定严苛的限购措施了。

l 其来有自的三、四线未限购城市抢先公布房价标准

正因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国八条当中“狗尾续貂”的神来一笔,于是我们看到近期出现的“有趣”现象:三、四线未限购城市如:银川、岳阳、丹东、嘉善……纷纷率先推出自己之“房价只涨不跌”的调控目标,以趁势诱引其他被限购城市的投资、保值者琵琶别抱,或者刺激仍在观望中的有意购房人下定决心,尽速采取行动,反倒是众所瞩目的京沪广深....等一、二线城市,迟迟不敢公布房价调控标准,以免沦为众矢之的。

328日晚间终于出炉的上海房价调控标准,被不少专家指称、质疑为毫无诚意的“走过场”,即为显例。

l 周久耕的阴魂仍未散!

事实上,房价涨跌是政治、政策、金融、经济、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互相抵消、冲撞、妥协的最后结果,仅仅调控房价非但难以实现中央意图 ,反而可能摧毁了原本存在的市场机制,实乃“得不偿失”;可以想见,各地方为了达成调控房价的“数字目标”,将不择手段、舍本逐末,不但形式大于实质,亦使房地产后续发展扭曲变形;而全国600余城市,在强大的调控压力之下,已公布者基本房价涨幅多锁定在10%以上,更加印证了“地方政府基于财政的考虑,只会让房价上涨”的说法,显然,周久耕“谁降价就处分谁”的故事,离我们仍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