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饱受低俗、泛滥广告折磨的人民大众来说,方明代表的这一建议应该算是把他们压抑了很久的心里话给说出来了。因为目前各种广播、电视、电影充斥的广告太多,而这些屏幕广告又往往没有什么品位,“比如那些涉性广告、女性内衣广告、涉药广告等等”,要么是一些低俗的内容,要么就是一些女性形体之类的东西。但这个“全部禁播广告”的建议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的疑惑,比如:没有商业广告,电视台收入怎么办?这样的运营能维持多久?广告部的工作人员又如何安排? 对于有识之人的疑惑,率先打造“省级卫视第一红色频道”的重庆卫视也没有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出了得到一个“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问题现在还不便回复”的结果以外,便再也没有了下文。如此,“全部禁播广告”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的问题便成为了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而“净化荧屏”到底是否必须应该以“全部禁播广告”为代价,则成为了舆论的又一个焦点。 其实,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眼里,对于媒体播出内容是否“够纯够净”,往往未必会有特别专业的感受。 他们所讨厌的,只是那些将好端端一段完整剧情搅得支离破碎的广告,是低级艳俗的广告词,是虚假不实靠着金钱开道的广告。重庆卫视做到了停播商业广告,节目整体编排也比较紧凑,但其间新增的公益广告、宣传片不也落得了一个“太红太专”、“调调搞得像上世纪90年代”的群体反应吗? 广告是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而在市场中生存的媒体,不可避免地要与商业广告打交道。媒体通过节目吸引观众,广告商参照节目的收视率来投放广告,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禁播广告之后,电视台或电视频道的经费从何而来?如果由政府拨款,是否又给纳税人增加了一份负担?况且,禁播广告是否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 其实,电视商业广告也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路径之一,而画面精美、用词经典的广告,还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而电视节目做得好坏,其收视率的高低,也往往不是以有无广告来作为评判的标准的。倘若节目缺乏吸引力、没有人气,即使你做得“纯而又纯”,恐怕也是无人观瞻的。 方明代表建议 “做纯新闻”的愿望是好的,但建议“全部禁播广告”却是有失考虑的。因为电视台不播广告未必就是 “做纯新闻”的不二选择。一是人们绝不会因着广告的存在,而轻易否定那些出类拔萃的“纯新闻”精品;二是社会和公众需要那些高品质、好创意的广告。所以,电视台需要做的不是“禁播广告”,而是要设立高的门槛,着力打造“精品广告”并尽可能不在完整的节目中插播。诚如网友所说,老百姓是完全理解媒体靠广告生存的苦衷的,只要别让这广告太低级、太泛滥,观众们就觉得挺幸福了! 电视商业广告既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也无关腐败问题。至于广告过多过滥的问题、品味不高的问题,理应得到重视,也应下大力气治理。但设若因此就“全部禁播广告”,实在是难以摆脱因噎废食的嫌疑! (李吉明2011年3月9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