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第十五站:劫富济贫的个税


兔年第十五站:劫富济贫的个税

 

劫富济贫,一度成为江湖中绿林好汉的座右铭。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甚至拔刀相向、刀光剑影。绿林好汉如宋江耳,后来落得毛主席一针见血的点评“水浒好,好在投降上”。换句话:诸如宋江们,如果不是投靠政府,不过是强盗也。而所谓的“劫富济贫”,难逃强盗的欺世骂名罢了。

如今,我国行使的个税征收原则是"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这本无可厚非,可偏偏有人要把她理解为“劫富济贫”的行动。试想:在如此形势之下,钱多者(暂且还不能叫作富人,富人是金字塔最上面的20%)不想方设法的逃税正常吗?

再说,在劫富济贫的国度里,谁还敢成为富人呢?这也是我国老百姓一贯积习的“藏富不露富”,才可以正面2007年世界次贷危机而临危不惧。如果一个国家没人敢言有道生财,恐怕我们还在吃大锅饭的时代沾沾自喜,又怎能全国上下小康生活呢?

回顾前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富人其实是时代进步的榜样。即便前三十年我国的经济得到突飞猛的发展。但是三十年毕竟历时太短,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家竞争力还很微弱。尽管我们荣升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们的人均收入尚未到达世界平均水准。尽管世界目光聚集中国学习汉语,但是我们还有很多家庭住在棚户区里……

所以,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们还要发挥榜样——富人的积极带头作用。尽管富人们由于做生意或者投资导致个人所得税难以监控不便收取,尽管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占到了个税总征收额的50%,尽管目前“高收入者多缴税"不等于"富人多缴税",尽管……尽管还有种种不足,但我们不能扼杀榜样、遏制其发展。而且从客观层面上讲,中国个税的最高税率可达45%,普遍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如此高的税负,必然刺激一些做生意靠投资生财的富人通过种种手段避税。

说完不能随意的“劫富”的观点,再来说说也不能随意“济贫”的观点。简单地行使“济贫”的做法,必然会造成一堆社会垃圾,不劳而获。单单靠社会救济,势必养成游手好闲、好高骛远的妄自菲薄民族意识。

即使今天商定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办法后,对于这些人而言,少交税意味着增加收入,但其作用也仅限与此,并不能缩小贫富差距,因为富人们往往缴纳的个税较少,甚至通过种种手段避免缴纳个税。目前,中国的个税实行九级累进税率制,最高边际税率达45%。如此高的税率,只能起到促使富裕群体避税、逃税的作用。

其次,面对个税只能调节新增的财富量,不能调节存量,对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有限的现实。即使调高个税起征点后,实际上是"放两头,收中间"。比如让月收入2000元的从业人员免缴个税,真正的高收入群体继续大量避税逃税,而主要的纳税主体依旧是无法逃税的高收入打工者。

这也是既定的社会事实,俯首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