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和规律到房地产这里拐弯


    这是一个哲理问题。

    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着过一个很有意思、也很让人沉重的传统——设计出一种体制,这种体制会有相应的结果,可是,我们经常不认可这种结果,于是,就要突破体制限制,寻求体制外的结果。

    如果总结这种现象,使用“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是否恰当?

    因为某种权利喝令被管理者强行,极有可能追求到想要的体制外结果,花费的当前代价一般会比较大,后续的成本更高——因为这个过程使用的手段可能会极端、可能让越轨行为合法化、形成欺哄、人们会形成自以为是的意念……这些都会形成文化沉淀,都是寻求和谐的致命伤。

    这种现象在房地产领域特别突出,好像房地产极端特殊,所有的规律、规则到这里都要拐个弯。

    最近,不允许地方政府卖地出现地王的“紧箍咒”被祭出,想想这事十分耐人寻味。如果在其他领域出现这样的问题,大家肯定非常痛恨,一定要挥舞“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化”等大棍子,甚至咬牙切齿,发誓要把这些蛀虫置于死地而后快!可同样的原理到了土地这个问题上就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政府低价出售土地就不是国有资产流失了?

    把资源分配给出价最高者是规律、所有人寻求价格最高也是规律,如果在符合规律的前提下,就一定没有办法调控?

    联想最近315又弄出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有人问我怎么想?我说没有怎么想,我觉得很正常,我们必须承受这种结果。看看现实,我们的信息可以是假的、理念可以是假的,大家都不仅容忍而且都参与造假,市场在配置资源的时候没有能力分辨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社会和市场一样,它实际上没有能力分辨哪种能够造假哪种不能造假。

    既然,我们容忍并且都参与了关系民生以外的东西造假,也就别指望食品是安全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