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务贸易的对策


中国劳务贸易的对策
 
 
    一、中国劳务贸易的状况
 
    我国劳务贸易近十几年来发展迅速,从1979年至1993年累计派出劳务人员已达76万人次,其中53.2万人次是建筑业以外的劳务。每年派出劳务人数由1979年的2 000人左右增至1993年的17.4万人,同期劳务合同额也由2 000万美元增至16.1亿美元。1994年前10个月就派出劳务20.8万人次。1996年上半年我国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额49.7亿美元,其中承包工程合同额38.8亿美元,其他劳务合作合同额10.9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6.5亿美元,其中承包工程20.3亿美元,其他劳务合作6.2亿美元。6月底在外劳务人员24.2万人,各项指标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国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起步于中东市场,随着80年代中期中东劳务市场的收缩和东南亚经济的繁荣,我国把市场目标转向东南亚,并同世界各地开展业务,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与我国开展劳务合作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是:香港、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澳门、台湾、美国、科威特和利比亚等。
    目前,我国对外劳务贸易的主要特点是:
    1.增长幅度较大。1995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分别增长48%和8%;6月底在外劳务人数也有较大幅度增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8万人。
    2.大中项目增多。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经过10多年的奋力开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力明显增强,承揽大型项目的能力大大提高,其中大公司仍起主导作用。
    3.主体目标市场是亚洲。1995年上半年,我国在亚洲共签订承包劳务合同额36.5亿美元,占对外签订合同总额的74%,完成营业额18亿美元,占对外营业额的69%。其中,在香港地区的业务发展最为迅速,1996年上半年新签承包劳务合同额12.5亿美元,约占在亚洲合同总额的1/3。亚洲仍然是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最为集中的地区,1996年6月底我国外派承包劳务人员在亚洲地区已达16.8万人,占外派劳务人员总数的近70%。其中,我国在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外派劳务人员都在2万人以上。
    尽管我国的对外劳务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我国对外输出的劳务人员占国际劳务市场的比重小,仅占0.7%左右。
    2.技术劳务输出的比重较低。专业技术劳务和管理人员输出量占我国外派劳务总量的比重更低,尤其是在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服务领域,我国所占的市场份额仅有0.1%;在医务保健服务领域我国外派的劳务人员仅占国际市场总量的0.8%。
    3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不够。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某些做法没有与国际市场接轨,如劳务人员个人所得分配办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给我国对外劳务贸易带来不便。
    4.法规不健全,管理工作仍未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中国劳务贸易的对策
 
    1.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大对外劳务贸易的力度。应抓住《服务贸易总协定》正式生效,世界贸易向服务领域扩大,世界经济国际化、区域化和自由化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国劳动力相对廉价,行业齐全,市场多元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劳务贸易。
    2.在确立多元化目标市场的同时,重点开拓东北亚乃至亚太地区市场。进入9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排他性较强的区域性经济集团纷纷建立并开始运作,产业结构调整使原来的劳务输入输出国地位发生变化。人口老龄化从欧美延至亚太部分国家和地区,亚太经济高速增长对劳动力需求旺盛。因此,国际劳务市场将在不断调整中形成新的格局,其地区热点也将主要集中在亚太地区。
    3.增加劳务输出的技术含量。
    4.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对外劳务贸易。
    5.加强劳务贸易的立法工作。为规范管理,促进我国劳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应该加快立法步伐,完善规章制度,使对外劳务贸易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6.搞好输出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以质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