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的改善是衡量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标尺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1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新华网)
中央党校举办专题研讨班,总书记亲自提出8条具体要求,表明中央已经把改善社会管理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凸显出社会管理科学化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非同小可。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因此,改善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不遗余力地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永远是摆在各级党员干部面前的首要任务。
改善社会管理,就是要科学、合理配置、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发掘、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而为更好地改善民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服务。这其实就是一个扎扎实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要防止发展思路不正、发展方式不当、发展措施不力等,影响民生的改善,甚至伤及民生。
改善社会管理,就是要切实打破形形色色的社会不公,切实推进社会公平。制度不公正、待遇不公平、权利不对等,这样的社会管理格局就谈不上科学性、合理性,因此,必须通过各项制度改革、完善,让社会不同群体平等地共享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好利益各方的关系,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和谐共处。
改善社会管理,就是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尤其是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共同管理好各项社会事务。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此,社会管理工作要集中民众智慧,依靠民众力量,得到群众支持,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反映民众诉求、体现民主意志、维护民生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改善社会管理的8条要求,实质上是对增强执政理念、提升执政能力的进一步细化,最终目标就是要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进一步创造经济社会强劲发展、民众生活实现充分改善、人民利益得到广泛尊重、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