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净价 (Clean price 或Flat price) 交易是相对于全价(Dirty price 或Full price)交易而言的一种债券交易形式。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将应计利息(Accrued interest)包含在内的债券交易方式,其中应计利息是指从上次付息日到购买日债券的利息。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价格进行的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面值利率以天计算,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作为固定收益产品,债券每天都有应计利息的自然累积,根据是否包含自然累积的应计利息,债券的价格有全价和净价之分,前者含应计利息而后者不含。在进行债券交易时,按全价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为全价交易,按净价报价并成交,但最终全价交割的方式为净价交易。
其计算方式为: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00 (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债券面值;这里以100表示债券面值)
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上一个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比如某投资者在
全价=102.20元
应计利息=2.63%×260÷365×100=1.87元
净价=102.20-2.63%×260÷365×100=100.33元
目前,我国国债交易已经从2002年 1月 1 日起全面推行“国债净价交易”。
相对全价交易,净价交易至少有以下优点:
一是净价不含应计利息,能更准确地反映未来现金流价值,即债券价值,在实行竞价交易制度下,附息券在除息日当天债券价格曲线出现很大的跳空缺口,这种价格的突然下跌纯粹是付息行为所导致,与债券本身的价值变化无关。净价交易将使债券价格曲线平滑许多,价格曲线变化将完全是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变动的反映,同时也可以避免制度套利。
其次,净价交易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它的实施是我国债券市场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债券实行竞价交易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随着我国即将加入WTO, 资本市场与世界的接轨已经势在必行,国债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与国际统一的报价方式将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发展,便利于对国债市场进行比较与研究。
第三,净价交易债券累积利息与债券价格剥离,可以很好区分债券投资的利息所得和资本利得,方便税收处理,为进一步完善国债市场的税收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的国债利息是免税的,但在实行全价交易制度下,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收入难以区分,持有债券等待付息将获得很大的避税作用,这往往导致债券在付息之前出现“抢权”行为,而除息后出现“贴权”行为,净价交易能将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收入分开,避免了这种情况的产生。
第四,采用采用净价交易保证了价格波动的连续性,抑制利息支付时的价格缺口,为今后基于债券的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创造条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金融创新、衍生产品的推出将是潮流所趋,基于国债的国债期货品种有可能恢复交易,债券价格曲线跳空缺口的存在不利于国债期货品种的推出,阻碍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实行净价交易对于市场的长远发展有着很大好处,但由于两种报价方式有很大区别,投资者还应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