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民营经济能否迎来全新发展空间


  高利贷资金断裂、温州老板跑路、台州老板自杀……近期充斥媒体的报道再度引发公众对江浙及全国中小企业生存状况的关注。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会议研究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9项政策措施。

  中小企业前期和当下所面临的困难尽人皆知,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无需赘言。

  近年来,从宪法对非公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的制度规范,到国务院2005年台“非公有制36条”,09年出台“中小企业29条”,去年又出台了“民间投资36条”,促进中小企业政策发展框架我觉得已经基本形成。应该说,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及经济波动阶段,一些中小企业的频频破产倒闭,除了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差的因素和市场经济正常的优胜劣汰,还有其他“非常”因素的存在。事实上,中小企业面临的利润空间低、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使得它们往往格外脆弱,有人形象地概括为“中小企业病”。

  大家知道“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时候,中央明确讲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企业是主体,中小企业是重点,小型微型企业是难点。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在全国1100多万家企业里面,中小型企业占了1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的最终产品和附加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接近50%,已经成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他们生产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就业、老百姓的富裕。也涉及到我们今后中等收入阶层的培育,也涉及到我们国家社会稳定。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

  当前,肩负民生重担的中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着更为现实、更为严峻的生存与发展考验。一是现行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大,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偏小,税收优惠扶持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审批事项多,融资方式单一,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以及融资压力依然很大;二是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差别化政策,由于政策的针对性不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又没有正式出台,面对相当分散的小型微型企业也力不从心,导致已有的政策难以落实。

  总的来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不是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而是各项政策能否打破长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的局面,把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实际中。例如煤矿企业的整顿,因为产量过盛、安全问题,只保留九十几家国有大型煤矿,其余的乡镇企业小煤矿、个体小煤矿一律要关掉,这种做法很明显地是在抑制小型企业,保护国有大中型企业,这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国有企业的问题是机制问题,不依靠改革,单纯依靠保护,是难以收到预想的效果的,只能抑制小企业的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适度增加的同时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是非常有必要的。要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除了必须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机构信贷政策落实、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等应急政策外,而最为关键的是真正落实。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小企业病”成因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它不仅是老板道德病、企业经营病,更是金融信贷病、实体经济病。对此,我们除了采取灵活审慎的调控政策之外,更应着眼于长远和大局,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