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反腐成绩更要反思落实
岁末年初,各项工作都开始进入了总结过去、谋划未来的重要时刻,反腐倡廉建设也不例外。从中央到各地各级反腐败成绩单中,总能发现大案要案比例占多少多少,职务犯罪人数多少多少,高官腐败人数多少多少,可谓成绩喜人、战果颇丰。但是,在“十一五”完美收官、“十二五”顺利开局的关键时期,如何更好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反思落实情况,并狠抓落实。
制度落实如何?反腐倡廉,制度先行。应该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规范、规定、要求,可谓很多很多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腐败现象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官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地方、少数部门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边、不到底,存在某种程度上制度被权力架空的倾向乃至严重问题。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等问题的存在,更暴露出了一些单位部门,制度已经成了形同虚设,甚至一些贪官不以腐败为耻,反以腐败为荣,搞起了腐败攀比、贪污“竞赛”,很让人震惊。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责任落实怎样?责任重于泰山。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靠的就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规定要求,下属严重违纪违法,应追究班子领导责任。新规定加大完善了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是有力的促动。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构筑党风廉政建设“预警器”,设置权力腐败“防火墙”,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而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各级党政班子一把手,既是发展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逐项细化分解,做到目标可行、责任到人、要求具体、时限清楚,真正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任、明其责、履其职、尽其力,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开展。三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
体系落实没有?惩防体系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简称。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直是从中央到地方始终在抓、在做的一项事关反腐倡廉全局的重点工作。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却片面的、错误地将惩防体系建设理解为建立一套又一套的资料台账,或者仅仅将体系建立在了纸上,而并没有落实到现实中、行动上,一到检查的时候,材料一大堆、数据一大串,而平时根本并没有真正在工作中、实践中加以运用、运行,成了空转或空摆。这样的“纸上谈兵”式的体系建设,其实不要也罢。
问题落实多少?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提不得了。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告诉我们反腐倡廉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会少,也不可能少。因此,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正面问题、正视问题,并正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然而,有些地方、单位、部门在总结材料中、在领导讲话里,或者在情况通报时,过多的强调成绩、粉饰太平,而对问题很少涉及,即便涉及到问题,也是笼统的说一说,对问题的查找不深、不透、不全、不细,说了也等于没说,提了也形同没提。其实,回避问题就是逃避责任,就是一种失职失责。肯定成绩的同时,不回避问题,是党的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的要求,也是不断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需要。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将所有问题都找出来、解决掉,但是,我们必须通过我们的努力,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落实一个问题,逐步减少问题的存在,而不是让问题越积越多、越垒越高。这是必须坚持的态度和立场。
腐败不除,祸国殃民。但是,反腐败绝不仅仅止于抓几个贪官、办几个案子,反腐败必须打组合拳、打整体战。鉴于此,岁末年初,盘点反腐成绩更要反思落实。
(倪洋军)
盘点反腐成绩更要反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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