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赶紧死? 莫让农民工流汗流血又流泪!
文 陶凯龙
据《京华时报》报道:16日,河北农民工刘德军为讨回3200元工资,毅然喝下剧毒农药,目前已出现肺部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医生称没有挽救的可能。事发时,老板叫嚣:要死赶紧死。当地派出所认定,这是一起民事案件。
事发后,刘德军的姐姐刘凤香对媒体表示,事发后她曾去找过玉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得到的答复是:王海没有工商登记,是自由人,所以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管不了。就在新闻媒体曝光的同时,这一事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并做出了三点回应:一、全力解决刘德军的医药费。二、副县长带队到医院看望刘德军。三、公安机关对该案件深入调查。
如果刘德军不喝下农药,讨薪结果如何?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报道,当地会有什么反应?这一个个如果得假设,使用生命捍卫的尊严,只可惜代价太大了!
春节将至,对于许多农民工是喜忧参半,可以举家团圆是好事,但是忙碌了一年是否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是一个未知数!这不得不说是和谐社会当中不和谐的一幕。
有网友自作打油诗戏称:民工讨薪难上难,为何年年如此般,拼死难换贼心暖,任由民命慢慢残!
一方面我们感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是渎职,玉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王海没有工商登记,是自由人,所以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管不了。那么,存在了那么长时间的非法经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不依法查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什么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不作为或者说是渎职,最终那个的受害者不是公务人员本身,而是投诉的受害者,当受害者抱着唯一的希望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时候,是希望在法治社会里,政府能够给与一个公平的说法,帮助自己讨要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而已。可是现实的残酷状况是,相关部门的推诿、不作为甚至渎职以冷漠的姿态面对自己服务的对象,人民公仆不为人民服务!
对于那些黑心的老板来说,几千块钱或者是更少,只能够吃一顿饭或者购买一件衣服的钱,但是就是因为这些数目不多的钱,克扣、推诿、甚至暴力相向。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道德的沦丧。任意践踏别人的尊严,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
自古以来在中国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人家给你做工,为你创造了经济效益,就应该按照合同或者约定付给报酬工资,看似很简单的一件事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受害者是农民工,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掌握社会财富和一定权利的富人们可以利用各种想象不到的借口和手段对付利索应该给与报酬的农民工,他们也清楚,利用法律手段时间跨度长,取证艰难,维权成本高,有可能经过自己人际关系的运作完全颠覆正义和公平,一句话,要钱没有,爱哪哪告!
加之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难以举证等原因,造成托球按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全国普遍的老大难问题。
曾经有一则新闻:在深圳,一个陕西的打工妹,因工厂老板欠50元工资赖着不给,一怒之下把老板娘给捅死了。套用那个女孩的一句话:既然不能有尊严的活着,那为什么不有尊严的死!女孩用极端违法的暴力方式,结束了她人的生命,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但是,从其中难道看不出来其他的味道么?
可以说,国家近年来针对农民工讨要工资难先后出台了许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也履行职责给与大力贯彻配合,但是,结果是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每一个极端方式讨要工资背后都有辛酸的故事,那些无助和无奈,甚至是绝望不仅仅是眼泪和同情所能够解决的。
其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难并不是特别难的事情,对于企业经营者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法律法规经常巡查,一经发现采取果断措施,罚没收入或者强制执行都是可以运作的!
但是恰恰因为受害者是弱势群体,所有的一切都成奢望,这里面有社会制度和人性道德的原因,但是更多的是人为的因素造成。说白了,农民工讨要工资难与其说是一种社会问题,不如说是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博弈。只是在这场本来没有对等公平而言的博弈中,受害者农民工往往是用泪水、鲜血甚至是生命换来最后的尊严!
但愿早这样的事情一天得到解决,莫让农民工兄弟姐妹们流汗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