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学人》中国企业家犯罪“前腐后继”


《世界经济学人》中国企业家犯罪“前腐后继”

  陕西蓝田籍律师王荣利再度推出“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常年致力于预防犯罪研究的他,从权威媒体发布的消息中捕捉、累积有关企业家犯罪的一点一滴。王荣利连续三次推出“企业家犯罪报告”的用意很明确:“给走在风口浪尖的企业家们提个醒!”

  “我今年得了一场大病,大半年都在休养。虽然得了病,每每和家人在一起,就感觉很幸福。这么想来,那些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他们的‘病’更深!”一开口,王荣利律师就以自身经历引申到他所做的研究上来,“每到年终,我都推出这个报告,是想给企业家们提个醒!”

  2010年12月30日晚7时30分,王荣利在西北政法大学向近百名法律专业师生首次披露《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是王荣利第三次推出相关研究结果:2008年年末,50万字的《中国反腐败报告》推出,2009年年底,他推出当年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0年年初,王荣利突发脑溢血,引发偏瘫,住院治疗数月。尽管如此,《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仍如期推出。

  “这就是民间常说的‘前腐后继’”

  王荣利搜集了2010年度广受关注的147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的相关案情资料,归纳出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现象的几个显著特点,其一就是“前腐后继”的多。

  比如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总经理高怀志一前一后入狱,再如徐州市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大田,6年前曾举报他的上司、原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付厚刚腐败,将其送进监狱,而他成了“反腐英雄”,去年,他又被群众举报因受贿罪入狱。

  这些“前腐后继”的老总们,命运惊人地相似。从当官、被举报、接受检察机关询问,到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不仅犯罪性质相似,连犯案的手段方法也“一脉相承”。“其次,是夫妻‘荣辱与共’!”王荣利研究对比发现,双双坐在被告席上或同入牢房者,多达四五对。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被判坐牢14年,其再婚的妻子也跟着坐牢11年;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妻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等。

  受贿罪占的比例比较大

  在王荣利搜集的2010年147件企业家案件中,除了3件为企业家遇害案以外,其余144件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144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了两名通缉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获或在押。“受贿罪占的比例比较大。”王荣利研究发现,在62例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国企企业家中,受贿罪30例,贪污罪15例,挪用公款罪4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例,滥用职权罪3例,故意杀人罪2例,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各1例。

  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在挪用公款、现已查明的两个案件中,一人涉案5.8亿元,一人涉案5792万元。王荣利做了个简单的计算:在36例查明涉案金额的案件中,36人共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涉及金额3.4449亿元,人均约957万元,“均贪即将‘突破’1000万元!”

  在已作出判决的37案42人当中,判决死刑的有2人(其二人均有命案在身);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7人;判决无期徒刑的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不满10年的仅5人。

  王荣利注意到,在这些涉案国企企业家中,“党和国家曾给他们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

  64名涉案的国企企业家中,有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的光明集团总裁冯永明;有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有曾获得“2005中国保险业年度人物”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有获得“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称号的陕西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郭红安……

  “犯事”民企老总资产过亿者约50人

  王荣利研究发现,在144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占80例,其中约50人都是资产或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老板。

  而在已确定罪名的54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黑”案就占了20件,各种诈骗罪共16件,其中集资诈骗7件,合同诈骗罪4件,贷款诈骗罪3件,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各1件。

  王荣利统计出,在已经判决的42例案件中,共有7宗案件的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其一是安徽省“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其二是重庆“打黑”过程中打掉的“黑老大”,共5案7人,包括陈明亮、樊奇杭、岳村、银志伟、刘钟永、陈知益、杨全;其三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李庆泉、李庆友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二号人物李庆友。“尤其是这个李庆友,曾花500万欲要保命。”其亲友委托一个自吹“有能量”的个体户王某,王某拿了500万,找到承办该案的法官金某,王送给金价值20余万元的轿车一台和一部手机,分给曾经帮助他揽到这个“大活儿”的两个介绍人各100万,余款归己。最终,李庆友的命没“保住”,王、金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跟落马的国企老总一样,80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中,许多人都曾获得极高的政治地位,有着这样那样的荣誉称号和头衔:至少有13人曾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多人获得“杰出青年”、“劳动模范”、“十大新闻人物”、“首富”等称号。

  跟以往的研究方式一样,王荣利尤其注意到了企业家犯罪时的年龄。在144例涉案企业家中,国企企业家有64名,初步查明年龄的35名企业家平均年龄为52.65岁;在确定年龄的47名民营企业家中,平均年龄为43.85岁。“这比2009年度落马国企老总平均年龄53.36岁以及落马或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平均年龄46.04岁,都要年轻一些。”

  根据搜集到的案情分析,王荣利发现,2010年,企业家犯罪除上述“常规”情况外,还出现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特殊状况。一些是原本多年前就负案在身,隐姓埋名之后成为“成功人士”,最终还是难逃法网。比如河南省濮阳县农民徐俊起,多年前殴打他人致死,逃到山西省闻喜县,后来开办了一家钢铁公司,成为千万富翁,最终暴露踪迹;又如重庆市南岸区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多年前是一名教师,丧失师德奸淫了一名小学生后潜逃,当上了房地产公司老总。其后,公司有人闹事报警,张的踪迹因此被发现,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