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老农被认定无责,就因为肇事者是公安局副局长


                       撞死老农被认定无责,就因为肇事者是公安局长

                                      张克禹

  广西昭平公安局副局长驾驶警车与相对而来的摩托车发生对撞,事故的最终结果就是这位骑车的老农被送往医院之后抢救无效死亡,不知为了何种原因这位局长取掉了车牌,然后离开了现场,交警在五个小时之后才对这位副局长大人进行酒精测试。最终认定的结果就是老农承担全责,这位副局长不承担任何责任!

  老农的家属怀疑处理的公平性要求昭平的交警回避,虽然有关部门同意,然而家属依然看到的是昭平的交警在勘测现场,而且认定的结果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当然没有看到具体过程,只是不明白老农的摩托是如何倒在公路的右侧,停在公路左侧的警车已经没有了车牌、而且车胎已经被换过,这样难免就会让人遐想!如果肇事者是一个普通百姓能否在事故还没有勘测之前就可以移动现场的车物、而且还可以换掉对事故认定有着决定性作用的车胎呢?恐怕只有这位局长大人才会有这样的特权!

   再说勘测事故现场的交警在领导的注视之下(要知道这领导决定着这些交警的饭碗、升迁或是贬值)勘测,能够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吗?万一领导再或多或少的给一点或明或暗的指示,这些交警的记录本上能够记录下什么东西,摄像机能够从何种角度取舍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说这位局长大人真的感到委屈的话当时事情一发生就应该向上一级的交通主管部门汇报或者说是打个电话,前来勘测现场的交警至少不是自己的手下马仔;如果真的无鬼,那么何不当时就公事公办的测试酒精;如果真的无鬼,何苦急着去换掉被撞的车胎;如果真的无鬼,何苦要取掉车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警车为何停在左侧?为何被撞的摩托车倒在公路的右侧?这一连串的何必答案在哪里,几个为什么的答案在哪里就只有这位局长清楚!就只有那几位勘测的交警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许多的不解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肇事者能够留下的,至少与这位局长大人的身份有点关系!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