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的学生月入万元却只能租房结婚,曾因在课堂上亲自当裸体模特而引发热议的南京中山文理学院院长、南京市政协委员杨林川,近日决定写个提案,建议对炒房“判为有罪”。(9月2日《现代快报》)
南京市政协委员杨林川在博客发文:“我呼吁将炒房行为认定为犯罪。”他自称已写完提案草稿,正收集详实的数据与案例,将在明年南京两会期间提交。杨林川说,炒房者将炒房当作职业,扰乱了市场秩序。其提案草案说,要将炒房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对炒房集团头目和那些罪大恶极的炒房大鳄,判处10年以上徒刑。
“炒房”作为一种投机性的投资行为,普通民众并不陌生,温州团的炒房大军已是尽人皆知,但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也在个人博客发文称:据知情人爆料,所谓“温州炒房团”不过是开发商自编、自导、聘人演出的闹剧,以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并借机炒高房价。炒房大军一时真假难辨。
炒房是一个从上至下遭人恨的“行当”,可以说只要是公开场合的观点几乎都是对炒房行为深恶痛绝,但可笑的是尽管人们觉得不合理甚至可恶,可也拿他们没办法,他们还一边笑着对你说你那是吃不着葡萄嫌葡萄酸,一边说炒房有功。“我觉得炒房无罪,但是逃税有罪,关键问题是我们的财税制度没有跟上。”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加拿大西安大略省终身教授徐滇庆曾这样说过。投机倒把在那个特殊年代可是重罪。年代不同了,他们会用市场经济作为挡箭牌。
有人说,市场经济了,社会进步了,再拿出当年那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策就是开历史倒车。实际上他们混淆了两个概念,并不是说反对炒房就是反对投资,炒房和投资不是一个意思,当然这不用我教育他们,他们比我懂得多,但是他们做起事就分不清了。
对于这位政协委员的提议,我想不在于是否要定罪,而是应该考虑如何减少炒买炒卖行为。炒房有罪虽然很解气,可是似乎又很难量刑。怎么算作炒房?买多少套房算炒房很不好界定。说实话,我很赞成炒房有罪的观点,可是对实施起来没有信心。否者,只能成为赚一时的口水热闹。专家说了不算,我倒觉得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真正的民主投票,只要广大老百姓认为有罪,那就有罪。不知道大家是否赞同,希望各抒己见。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