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陈小姐是位上海女孩。2001年她从师范学校毕业后进入了浦东新区一家幼儿园工作。2002年3月的一天何先生送哥哥家的孩子去幼儿园时碰巧陈小姐在接小朋友。何先生对陈小姐一见钟情,随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2003年底双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书。婚后不久双方感情很甜蜜,2004年10月陈小姐生下了儿子。而在当年年底他们也在浦东联洋地区购买了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屋一套。从2005年初开始,何先生升任公司销售总监,经常要到全国各地出差。陈小姐生性多疑、善变,先生不在身边时她就会担心先生会不会在外部找女人,不但自己时不时给先生打电话,先生出差回来还经常要审问先生,不开心时经常不让先生上床、不过性生活。时间久了,何先生的耐心在一点点消失,家这个曾经温馨的港湾对于他而言已成了负担。就在这个时候单位新来的女实习生林用她的温柔和体贴填补了何先生的感情真空。2010年上半年,何先生提出要和陈小姐离婚。
2.老公有外遇了,如果老公诉讼离婚的话,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律师解答】
一、外遇的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形式包括书面、录音、录像等。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离婚诉讼。因此可以通过书面、录音、录像等证明夫妻一方有外遇。书面:夫妻一方可以让出轨的一方写书面的悔过书,承认其已出轨并保证今后不再出轨。录音:夫妻一方可以一方出轨的行为进行录音,但录音内容要能体现双方的身份以及双方出轨的程度。录像:夫妻一方可以一方出轨的行为进行录像,即偷拍。其他:夫妻一方可以出轨一方的短信进行证据保全,但短信内容要能体现双方的身份以及双方出轨的程度。
但是一方和第三人的通话清单、短信清单本身不能证明其有外遇。
二、有外遇会判决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的,是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但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由法院根据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因此,有配偶的一方有外遇的法院判决离婚概率较大,但外遇并不会肯定导致离婚的判决。
三、外遇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对婚姻关系破裂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对无过错方做出赔偿,而赔偿通过时通过对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不分或少分来实现的。
因此外遇的一方作为对婚姻关系破裂负有过错的一方,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酌情予以不分或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