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劫:邹代陈未必上上策?


日前,有关邹晓春取代陈晓,接掌国美董事局主席帅印的报道,将陈黄之争引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围绕邹与陈谁更适合担纲“新国美中兴重任的争论,也开始成为坊间的热门话题。

   倒黄派一方的口径与国美董事局823公告基本一致。指称,法律界出身的邹晓春并无担任家用电器零售公司(如国美)执行董事的经验,接替提议将严重削弱该公司领导层的能力。

   保黄派一方则强调治理规范的企业,并不需要强势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要强化公司领导层集体决策,经营层团队协作,作业层标准化执行的能力。正如创维黄宏生事件后,相对中立人士赛格集团前董事长王殿甫执掌公司帅印,带领公司走出危机阴影并顺利实现权力交接一样。陈晓先生在黄光裕先生出事后,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呼声下,受命于危难之秋,力挽大厦于将倾,其“盖世之功”不可抹杀。但是,当其“过渡内阁”使命完成,“揭竿而起”发动国美“去黄光裕化”控制权争夺战之后,陈晓先生与王殿甫先生,便出现了“同途殊归”的路径分歧。从这一点而言,邹晓春的出现,便带有“平内乱于中庸,罢纷争于宽容”的“王殿甫”色彩。

  不过,在我看来,创业家族提出邹(晓春)代陈(晓)的方案,未必是上上策,但也不失为权宜之计,而非下下策的“臭棋”。相对而言,较之于黄,邹长于法而短于霸气;较之于陈,邹则长于资本整合而短于专业经验;不过也许正是其中性的特点,才有可能将新国美从黄光裕、陈晓相继主政的“人治”时代带到弱化个人色彩,强化团队协同的“团队作战,守法经营”的“法治”时代。难道这不正是黄光裕出事,蒙上“违法”阴影的国美,拨乱反正,化解品牌危机最需要的吗?

  当然,邹代陈方案如果获得928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陈晓时代”,邹先生所率领的新国美团队,是把去陈化,清洗站队高管作为第一等紧要大事?还是奉行既往不咎,观其后效的“绥靖政策”?以及“邹晓春时代”能否实现国美中兴的重任?在我看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1、邹晓春先生是否能如其所言:“我不是一个强势的人,今后到了国美,我一定会走平和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包容包括公开站队的6高管甚至陈晓先生;2、陈晓先生是否接受“鱼死网不破”的结局,其“政治生命”如何延续?3、邹先生能否最终取得国美的经营层、执行层的信任,会不会先来一个缓兵之计,然后再来一个秋后算账?如何消除站队高管们的担忧?如何协调国美系、永乐系(含永乐并购整合的河南通利、厦门思文等)、大中系、地方系(系指国美并购整合的黑天鹅、金太阳、三联商社、大连讯点、陕西蜂星等)各方的矛盾,消除或减弱派系之争的内耗;4、作为大股东利益代表的邹先生,在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否平衡包括贝恩资本在内的机构股东,尤其是散户股东的关系,形成公司利益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大股东利益最大化渐进次序,获得股东的认可?

   当然,目前仍无法排除邹代陈方案或将遭到928临时股东大会否决的可能性。那么,在我看来无非以下几种可能:1、股东们按照823公告提议,对大股东Shinning Crown提出的:第4(即时撤销 511日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公司股份的一般授权)、5(即时撤销陈晓先生执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职务)、6(即时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7(即时委任邹晓春执行董事职务)以及8(即时委任黄燕虹执行董事职务)决议案均投反对票;对国美现董事局1(重选竺稼为执行董事)、2(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非执行董事)以及3(重选王励红为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那么也就意味着陈晓先生一方完胜2、除第5项决议案外,大股东所提出的提案均获通过,形成“陈与邹共国美”的新架构,在投资者的压力下迫使两者围绕“中兴国美”的共同目标,“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形成一个双赢的结果34、第7、第8均遭否决,5、第6则获得通过,那么何炬式人物的出现便成为必要,但从双方的安排来看,显然均将面临“措手不及”的被动局面;4、也可能出现“单项否决,别项通过”的情况,例如:5遭否决但6被通过,7遭否决但8被通过,诸如此类,那么也就意味着或将出现双方表面战成平手,但纷争仍将持续,把国美拖入无休止控制权争夺战,不可预知方向、时间、破坏力的“黑洞”。不过对于比争战双方中任何一方都理性、克制的投资者而言,显然是不可能接受的“多输”结果。

   正如陈黄之争不是两个人的战争一样,邹代陈也绝不是两个人的角色换位。因此,有关两人“以己之长,攻彼之短”的口水战便失去了意义。此外,我个人认为把其中争战一方定位为“国美”以及将控制权争夺战描述为“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人(或者经营团队)之战”的立论有失公允。对于双方而言,国美的控制权是客体,主体则是黄光裕先生所代表的创业家族大股东与陈晓先生所代表的贝恩资本小股东,但是,令人失望的则是为数不少的记者、专家有意或者无意的混淆主客体的概念,“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从而引发出一系列“无中生有”的乱象。当然我更反对所谓“陈晓绑架了国美董事会,绑架了国美经营团队”以及涉嫌人身攻击的偏激言论,因为谩骂、攻击、污蔑只能让我们迷失在非理性的“太虚幻境”,对于事件的发展则毫无稗益,反而更容易使之复杂化。这也是我坚持:这是一场只有利益,没有正义的战争;将任何一方正义化或非正义化的言论及立场,均是有失公允且有失职业水准的低层次行为

  商者无域,相融共生”。我个人认为,对于争战双方均应冷静下来,思考以及实践黄先生当年所提出这句商道名言(尽管有人认为黄先生并没有很好的实践这句话,但是在我看来,不以人废言,不以行废言,还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原则和立场。)。“家和万事兴”,928股东大会的结果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双方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仍旧坚持“冰与火不相容”的敌对立场,那么,必将使国美陷入“斗者无域,纷争不息的危险境地。

  此外,与陈黄之争观战团的大多数人士一样,我依然坚持“战则两败俱伤,和则两全其美”的“主和派”立场。当然,和观战团大多数人士一样,平庸至极的我必须坦承“四六开”的倾向性立场,内心深处希望创业家族的主张,能够得到投资者,国美员工,消费者及社会各方的支持。不过,我相信投资者们绝对不会用脚投票,他们必须顾忌消费者最终将选择用脚还是用手投票的问题。

最后,在我看来,这已经不再是国美的家事,而上升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范畴,理所当然的希望有一个“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我也衷心希望陈黄之争所引发的国美劫,是一部以“悲剧开幕,喜剧结尾”的正剧,而不是一场“争战双方你争我夺,各路人物粉墨登场”的闹剧……

 当然,我们也能够得出结论,经历了这一场劫难的国美,无论928投票的结果如何,终究要进入“后陈晓时代”,终究要摆脱"人治"的阴影,走向“法治”的未来......个人声明:本人与争战双方并无利益之关系及任何直接之往来,文中所述观点均代表个人立场,并不代表任何机构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