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中国工商银行”《财富生活》杂志
资本市场有一句谚语“只有等潮水退去之后,才知道谁在裸泳。”富豪账面财富的大幅缩水,事实上暴露出很多深层次的问题,税务管控就是其中之一。
在当下信息化的社会里,税务人员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蹲坑守候”去获取纳税人的信息了,他们会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相应的采集信息的方法,即通过透明信息,参考模糊信息,最后找到纳税人的隐藏信息。
我国现有会计从业人员1000多万,重会计核算轻税务安排的现象较严重。由于上报税务机关的资料是由会计自行填写的,从税务的角度来专业地观察和思考问题,恰恰不是他们的强项。税务机关从会计报表、申报表上所看出的问题,又是会计无意识中暴露出来的。因此,会计可能是企业涉税事项的“第一举报人”,当然大多时候他们是非故意的。
模糊信息:海关、统计、银行等相关机构或排行榜等公开的共享参考信息。
由于部分企业并不注重信息的管理,没有把信息当成是企业的财富而加以保护,有时为了个人利益或名声,把很多秘密的数据对外公布。再加上当今社会对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得不周全,使得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许多渠道获取纳税人的一些模糊税务信息,如充斥在各大媒体的种种财富排行榜。所以,税务机关从中能够发现很多问题或作为线索进行参考。
隐藏信息:纳税人的账外收入或小金库等。
当税务机关透过透明信息和模糊信息,把隐藏的信息挖掘出来的时候,企业的税务风险就随之而来。由于企业内部矛盾,造成相关人员进行举报,也是企业隐藏信息被税务机关发现的一个重要来源。
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加强,以及投资近百亿元的金税三期工程及纳税评估体系的建立与使用,纳税人若不具备“李小龙”式的税务功夫,是不能应付税务机关信息化的管理和稽查的。如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品牌和声誉,在媒体上“过分的”表现自己,这些都有可能被录入税务局的数据库中,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指标。
所以,在当今社会,随着金融被国家越来越重视,各种信息的揭露正越来越严峻地威胁着富人们,获得财富、保护财富并安全持续地拥有财富,是那些表面光鲜亮丽的财富人物所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面对个税征管的紧迫态势,富豪们对于可能出现的税务危机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阶段。当接到自查通知后,富豪们应该首先确立一个总体的应对思路,在企业内部统一思想,形成明确的应对策略。
接到自查通知后准备开始自查前,富豪应该有个策略,不是简单的配合或不配合的问题。如何策略性的安排、组织税务自查,制订既符合自身利益又顺应时势的《税务自查应对方案》,至关重要。
2.自查及报告环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自查提纲,掌握自查的重点,有针对地实施自查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查情况。
中介服务不是万能的。为了应对税务自查,有的富豪采取了购买中介服务的做法,即委托有资质的税务中介机构协助自查。这是一个选择,但是,切记:中介服务不是万能的!如若选择中介服务,可能导致这些机构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将一些不该交税的项目也计算在富豪自查补税的项目里,结果富豪既付出了中介费,又交纳了有争议的税款及滞纳金,造成双重损失。
有些富豪被请到税务局“喝咖啡”时,大量的税款是当时“谈”出来的,是富豪“主动”交纳的,所以,在“喝咖啡”的时候,富豪们应多了解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做到知己知彼。
4.建立长效风险管理机制。以税务检查作为一个契机,提高自身及其所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能力,建立长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
由于富豪的身份具有双重性,既是法人,又是自然人。税务机关除关注富豪自身外,同时还关注其所在的企业。现在领先的公司会采用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方式管理内部的税务问题。因为他们认识到在当前这种机构不断精简,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趋势下,传统的、被动的纳税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需要。
因此,将整个企业内的涉税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务价值最大化,是当今领先企业税务管理的最终目标。
笔者相信,国内大多数富豪在内心深处是希望遵从税法的。但是由于对税法认识的局限,多数人往往认为税务局的规定就是税法,殊不知税法是由立法、执法、司法三部分共同组成的,对违法行为及其后果认识不清,会直接导致在处理个人及公司税务事项时缺乏风险控制机制。
专业视角:税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