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邮政信筒同城快件不如私人快递
作者:《从士兵到法律人》博客
2010年7月25日上午8时20分,我在北京东花市南里邮电局门口的北京邮政同城快件信筒里投递了一封*ET961315904CN*寄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的快件。按照北京市邮政公司《邮政信筒同城快件业务介绍》第6条“寄往城八区的邮件,第一频次开筒时间开出的,当日下午投递;第二频次开筒时间开出的,次日投递”规定,我的快件是上午11时开筒,即应该在7月25日下午投递到对方手里。
而在7月26日7时20分,我拔通11185市话,听到的是插播11183广告:“邮政速递11183,接听服务到身边,7月1日起,该收业务11183”,按照广告我立即拨通了11183市话,工号16617说我的特快业务没有*ET961315904CN*任何信息。我于7时25分再次拨打11185市话,工号8061告诉我:“他们8时30分上班”。我在10时33分第三次拨通11183市话,工号16118说,让我到当地邮局查找特快业务。随后,我拨通东花市南里邮电局局长电话67127225,他们告诉我:“门口信筒同城快件业务不归邮局管,属于11185的业务。”我第四次拨通11183市话,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满意回复!
北京市邮政公司《邮政信筒同城快件业务介绍》“限时未达原银奉还”的约定,我已提出退还原银8元邮资,每迟延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赔偿损失。要求关闭在11185市话插播‘邮政速递11183,接听服务到身边,7月1日起,该收业务11183’非法广告业务。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非法广告也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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