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获奖作品《挟尸要价》
上午,<<新闻记者>>主编吕怡然先生打来电话,询问《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最佳新闻照片奖后,有长江大学宣传部领导质疑照片真实性一事。随后上网看了下相关的报道,才注意到舆论已经围绕此事争得热火朝天。
有细心的网友指出: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
去年10月底,我也曾去荆州采访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救人时不幸溺亡事件。所有的采访中,我是第一次采访到几条渔船的船主,采访后的报道于11月2日见报,报道的标题为<<荆州市天价打捞幕黑手调查 恐吓渔民垄断打捞业务 钱不到位绝不捞人>>及<<两当事渔船老板否认冷眼旁观>>等。所以对于此事应该算是有所了解。
我11月2日的第一篇报道中,用了和获奖图片非常类似的图片。有细心网指出,还是有一些不太一样。确实,获奖照片中王守海的手是挥起来的。后图片编辑打电话给我,在此后的报道中,曾经用过一栏的小图,与获奖图片是一模一样的。
上网看到了下对获奖照片的质疑主要是来自于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李玉泉。李的质疑如下:
追求事件的真相是每一个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们所期望的,也是媒体代言大众应该向大众转达的。亲临现场的人们如果对某一个场面产生了误读,可能只是导致自己对事件的了解不全面或不理解,但媒体的误读就会误导社会大众。《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误读误导了全国大众,各种媒体口诛笔伐,人们在网上发贴咒骂“渔民”的没有人性,甚至咒骂“荆州人”的“冷血”。尽管调查报告已经公布,有关方面已经澄清,但“非事实”的造假新闻在社会中一直传播并引起人们对这个社会或人性的“失望”。
在8月5日公布《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之后,长江大学宣传部已经向“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会和各位评委”发出了“就张轶《挟尸要价》照片获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致评委会的公开信”。今天,就该照片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我们还要发出呼吁:
1、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照片的真实性和新闻性;
2、 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消该照片的获奖资格;
3、 通报作者的弄虚作假做法,以杜绝以后评奖中类似情况的出现。
愿善良的人们都能擦亮眼睛,看清真正的事实真相。(
为了防止断章取义,所以转载得较多,各位见谅。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当时一位拍摄者及知情人向我提供了几十张相关照片,其中有和获奖照片高度类似的照片。
记得当时南方周末杨断斌找我要过照片,至于他是否又从华商报要过照片我不清楚。
我的图片来源并非获奖作者华商报的张轶。至于张轶是不是华商报记者及是否及时到达现场我并不清楚。所以我在微博上说,如果张是华商报记者可能性很小,因为照片拍摄的时间应该是在下午三四点,也就是大学生落水后的两个多小时。外地记者根本无法抵达现场。
下午上网搜了下,说张轶是荆州当地媒体的记者。随后我给向我提供照片的者打了电话,他认为当时应该有当地媒体记者在场,拍到同样场景照片的人可能不止他一个。
因此,我认为,这张照片本身来说是真实的。
关于这张片的反映的新闻事实是不是真实的问题。李部长认为该图片的不是挟尸要价,而是牵尸划向岸边。同时照片及报道误导了大众,让人觉得荆州人冷血,相关船主也因此受害。
我调查的事实证明,挟尸要价的行为是存在的。也就是说照片中的白发者王守海,受雇于老板陈波,向长江大学索要了3万多元。多名老师及学生承认,当时钱没有一次性到位,陈波命令船主王守海放慢捞尸节奏。
向我提供照片者下午在电话中再次向我证实了在打捞过程中,有人在岸上用手机指挥水中的船主。
另外,李部长在文中没有说清楚的一个问题是,在事发下行,开始在现场的两条船确实是参与了救人。我认为救得可能不算积极和主动,但确实是救了。我采访了其中一条船的主人,他认为自己时救了人的,并且受到了当地人不公平的对待。
但是,获奖照片中的两条船绝对与救人无关,更不是救人集体中的一员。这两条受雇于陈波,确实在捞尸收钱。
总结下,我认为照片是真实的。至于照片反映的这一刻,是不是如图片说明中的,正在讨价还价,确实很难证实。但如果从整个事件来看,图片说明也是真实的。
我的报道原本有6000来字,后来因为荆州市委宣传部向上海宣传部有关领导打了招呼,宣传部有关领导直接致电东方早报及我,于是我的报道只刊发了3000来字。
我始终不认为,媒体对于个别人冷血的质疑没有影响大学作英雄群体的形象。所以李部长关于图片真实性的质疑如果不是出于真心的话,我总怀疑他是不是有点因为屁股决定脑袋,其实他此时完全可以保持沉默的,因为该表扬的表扬了,该奖的奖了。
我曾写过一篇博文,质疑荆州把大学生救人溺亡一事当作政绩来办,很多当地五毛疯狂反扑。
旧博文如下:
质疑荆州市把大学生救人溺亡当政绩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
第二,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
第四,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其中,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前两艘船确实是参与了救人
对于第一点,我最早的调查中已经说明清楚了,两艘渔船确实是参与了。我在采访当事渔船后及相关当事人后,个人认为可能当时船主的方法不够得当,救助得不是很主动,或许说有点被动。按照船主的给我的说法他们年龄大了,不可能下水,这个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事发后不我当场围观的有一两百人,下水的只有冬泳队员。
然而,自始至终,渔船没有起锚,所以我认为船主有些被动。说实话,因为事发到学生沉水,可能也就是七八十来分钟之内的事。所以我觉得对于当时的两艘船主难以苛责。
当地公安机关有失职之嫌
对于第二点,有关部门所谓的积极我并不认同。据我调查,水上派出所记录的接警时间为当日下午2时10分,海事局接110报警的时间为2时28分,难道转接通报的时间要长达18分钟?这个要不就是水上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是事后被补的,有假,要不就说明110报警台有问题。
同时,大学生出事江面经常死人,当地派出所与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以及海事局对此却不能配备一套相关的潜水设备,以至于当日大学生出事时,他们均毫无办法,实在是无法理解!
另外,水上派有关人员出有没有从陈波手中拿报所谓的好处费或报料费,我敢肯定是有过。因为据我调查了解,陈波之所以每次都能迅速地出动,有时也是因为派出所警员提供的及时线报。
据我调查得知,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派出所经常也是找王守海捞尸,每次给的费用是200元。该派出所打捞一具尸体是不是国家有补贴,费用为多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公布。
对于第四点,四条船的问题,没有异见。
当我在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采访时,一名雷姓的警官根本就不避嫌,一边和我说“见死不救只能算作道德谴责”,同时一心一意地在电脑上继续斗地主。当时已是9点多近10点,当地公安之闲由此可见一斑!
今天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及对陈波的处罚证实了这名警官确有先见之明!
陈波所在公司有没有垄断?
请当地公安部门公布具体的调查对象,调查了哪些渔船以证明陈波没有垄断。
作为经常替陈波打工的王守海老人,对于当时钱不到位陈波不让捞尸的说法予以了间接承认。同时,王守海等多名渔船老板,对于陈波等人有组织的控制垄断也予以证实,对于陈的行为,他们也表示“不敢说”。
那么,当地公安县埠河镇至少有数十条渔船,以往大家都可以捞尸,现在为什么大家不敢捞了,只有陈波才有这个能力?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说明。
三名大学生救人死亡已成为荆州市的政绩工程
去年的石首事件让荆州在全国一举成名。
如今的三名长江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已经成为荆州市的政绩工程了。
此前记者提出采访一些大学生,长江大学宣传部门认为“大学生需要心理调节”为由予以拒绝。这点我完全赞同也表示理解。
但此后,当地又组织中央及湖北当地媒体进行采访,这就不怕触痛大学生悲伤的心灵了?
据说,最近,荆州当地又要组织大学生先工荆州巡讲,此后还要到省会武汉,听说还要北京人民大会堂。事隔几天,大学生心灵的伤痛就被当地抚慰好了?!
当地政府非常担心媒体作出所谓负面的新闻报道,所以要对所谓见死不救等情况予以澄清,同时对陈波等人调查处罚也一笔带过。
我在当地调查采访时,对荆州宣传部门的官员要求我多从正面报道。我表示,在这个道德危机的时代,大学生救人理当大力宣传。我表示,一定会多多报道,同是也要惩恶扬善。当地宣传部门官员对此高度紧张。
我不觉得惩恶扬善会影响到三名大学生勇于救人的高大形象,相形之下,只能衬托出他们的伟大。为什么当地官员如此担心!一句话,形象并不算好的荆州官员已把三名学生之死当成了政绩工程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