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防腐败,两步只走了一步


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管理体制就是使用单位“自建、自管、自用”,由于投资主体责任不清,常常产生项目“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现象,亏空则由政府埋单,监督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2006年以来,广东推行代建制,并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专业的管理机构——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有效隔离了代建管理机构和使用单位的公务人员与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直接利益关联。(新华网8月17日)

代建制,实际上是一个机制的转换。说到底,是对贪污腐败的防范,是对干部的严重不信任。然而,它又实属无奈之举。代建打了领导干部的脸,可是,是否又是有力的呢?恐怕不是。也许有人压根就没往这重意思上想,逮住机会,想腐败还会腐败。所以,代建制建立之后,也该有一个让手握权力者真正警醒的后续机制才行。如果两步棋我们只走了一步,实在有些可惜。药没用到位,病是很难去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