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 “富不过三代” 的再思考


中国古代任何一个大家族都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第一代创业,第二代守业,第三代败业。很少有一个大财主庄园能够持续100年兴旺不衰,《红楼梦》中的贾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样,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开创江山的第一代大都能够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如秦始皇、李世民、朱元璋、康熙,但是从第二代、第三代起就逐渐开始腐败,而且越往后就越腐败,最后被新王朝推翻。

原因何在?很简单,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第一代开创江山者没有父辈的遗产可继承,面临险恶的生存竞争环境,必须努力奋斗才能获胜。而从第二代开始,不需要奋斗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人最原始的“奋斗基因”未被激发出来。久而久之,吃喝玩乐成了君主们最感兴趣的事情。

现代企业管理需要一条规则:企业必须由专业人士主导,必须靠科学态度、专业知识、理性思维。每一职务的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这一岗位要求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所有决策必须体现这样一种原则——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益。但是,家族成员在企业中往往违反这条规则。他们不是专业人士,没有科学的头脑和专业素养,他们依靠的不是与自己职务相匹配的专业素质,而是血缘关系。

低级军官在基层任职期间自然会有很多的错误,这些错误行为一旦出现,就会被他的长官训斥并纠正。一个少尉经过10年的战争磨练后晋升到上校职务,他的思想和行为在战火硝烟中不断进步,错误的东西不断被矫正。这个时候,他才会走向成熟,才会有资格去指挥一个炮兵师或坦克团。而企业家族化管理的问题在于:一个21岁的“少尉”刚从军校毕业,就会被委任为“坦克集团军”的“军长”。原因很简单,他的父亲是“国防部长”。结果,他所指挥的“坦克集团军”在战争中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

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体系中,只要这个组织是属于个人或家族,带有血缘传承因素,就必然颓废衰败,就必然缺乏持续的生命力。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国家为个人所有的君主制国家(君主立宪除外),如非洲中部地区国家,社会职能就严重退化、工商业萎缩、政治黑暗、民不聊生;而凡是国家为全体人民所有的民主制国家,如欧洲、北美,则国力强大、工商业发达。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家族企业实际上同君主专制国家相类似,企业归个人及家族所有,缺乏民主决策机制和社会化的价值取向,老板考虑更多的只是一己私利,把企业当成扩大了的家庭。这样,老板在经营过程中,自己的性格爱好、家庭利益、个人价值观就成了决定所有问题的因素,而这些因素缺乏理性、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严谨性,情绪化,易变性强,尤其是缺乏公益性和社会性。而且,由于老板大权独揽,决策过程减慢,企业行政效率偏低,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竞争力。家族体制本身就已形成了民企的死亡基因。

现代国家政治体制由议会、最高法院、内阁、政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组成。议会立法、执政党组成内阁执政,法院依据国家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整个国家实行三权分立,一切权力归全体国民。议会选举总统,总统根据议会选举结果任命政府首脑。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套成熟的政治体系。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同样,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总经理任命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独立行使日常经营管理权,有权罢免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总经理主持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设置公司组织架构,负责公司日常工作。但是,家族企业则完全不具备这些机制,家族企业的人事任免都直接由老板决定,总经理无权罢免家族成员,甚至连非家族成员也无权罢免。家族企业无规则可言,其结构本身就是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运作模式的一种反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家族企业结构不支持企业的现代化变革,不支持企业的规则化、程序化进程。家族企业就像中世纪欧洲贵族庄园的私人武装力量一样,天然反对建立起一支国家军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专家曾水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