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颁布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为民间资本进入新发展领域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然而, 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认真落实,好政策不一定能够产生预期效果。从2002年人大通过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到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到去年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各部委、各省市出台的相应文件与政策,应该说出台的政策不少, 层次也不低, 但是,在各部门、各地执行效果有很大的差距。为什么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往往落实不下去?如何保证新36条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如何建立一个新的机制,让社会与利益攸关的各方有一个参与政府政策绩效评价的机会? 对此,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 供大家讨论。
一. 为什么对民企开放的政策往往口惠实不至, 很难落实下去?
为什么对民营企业开放的政策难以落实? 道理很简单,如果说过去还受意识形态因素影响的话,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拨乱反正,民营经济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起码在理论上已经再清楚不过的了。今天还用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等等来说事的,更多的是维护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的借口而已。
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不够是民企准入政策难以落实的另一重要原因。对各部门、各地方配套政策设计、公布、执行的进展,没有一个机制使之能定期向社会公布。 准入问题关系到很多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透明度不够,对他们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没有严格的绩效评估。 如果没有对政策落实的检查、没有一个严格的评估,做好做坏一个样, 各地各部门就没有落实好政策的动力。
即使是有这样的检查与评估,还涉及到由谁来评估的问题。 由政府部门自己来评估,就会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结果可想而知。民营企业数量大、各种政策又多,到底哪些落实了,哪些没有落实,如果没有一个有可信度的独立评估, 不断地衡量不同地方的表现,表扬做得好的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就不能形成一个竞争机制, 做得好的得不到表扬, 做得差的受不到批评, 就会鼓励那些不作为的部门, 打击那些勇于改革的部门。
二. 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是落实新36条的最基本要求:
这次改革,是继80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后,中国的第三次重大制度改革。 它是放松垄断行业管制,解决国进民退的重大战略举措。 应该说,对未来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与此同时,这一改革将触及到很多部门,集团的利益, 因此,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国家的大战略定下来了, 不同的部门会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地方可能执行起来也不会一刀切。 这时候, 保持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促进部门之间的、地方之间的竞争,让全社会来帮助,来监督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可以理解,不同部门与地方有各自的特点,对新36条的执行不会齐头并进,会有快有慢、有深有浅。 但是, 不管执行的情况怎样, 公众至少要有知情权。对有关部门的最起码要求就是要有透明度。你的部门干了什么,出了新的落实政策,有多少民营企业申请了, 有多少企业被批准了。这些信息应该都及时地公布出来。
这次改革的核心就是打破垄断,信息的垄断是最大的垄断。 谁先拿到了政府部门改革的信息, 谁就能抢到先机。 这对其它企业是不公平的,也很容易产生腐败。因此,每个季度通过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把各部门、各地方政府的落实新36条的进展公布出来, 是信息透明度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通过定时的信息公布,上级领导机构就可以了解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工作进展和绩效。 社会也可以对各个部门、各级政府实行监督。
三. 建立一个第三方评估机制
在很多的市场机制设计中, 由于参与的各方有利益冲突,在做绩效评估时, 有条件的最好是由第三方来评估。受此启发, 对新36条的落实, 除了正常的政府内部的绩效评估之外,能不能考虑启动一个新的机制, 例如,邀请工商联、学术界、以及社会其它人士组成一个或数个落实新36条绩效评估组,每年定期对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进展与效果给予评价。看一看各地落实新36条的配套政策与措施是否已经出台?这些政策与措施是否有与中央精神相符?新的配套措施是否有可操作性?是否可能造成新的玻璃门?你这个行业有多少民营企业申请准入了?有多少被拒绝了? 通过部门、地区之间的对比、找出差异,评出先进与落后。 这种第三方的评估,可以是中央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委托评估, 也可以是民间自己成立的评估小组。
四. 结语
新36条的公布是一个新的改革契机,需要机制创新,才能避免出现过去多次出现的问题。这里的关键是, 新36条的受益主体是民营企业,特别是广大的中小企业。 落实新36条,要发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只有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良性竞争,行业的垄断才能被打破、民营企业的发展才能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