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看 CNN,播放米高积逊的《 Thriller》音乐短片,提醒观众:「这是二十五年前拍的。」
四分之一世纪了,至今在任何舞台上看到的,都逃不出他的魔掌,歌星、舞蹈员的舞步,模仿不到他一个巴仙,后继的表演者,实在丢人。
积逊的厉害,由此可见。不管你喜不喜欢他,也得佩服。做为一个表演者,不敢说绝后,但一定是空前。
是需要一点天份的。房祖名就有这种天份,在他八九岁时,看过一次那么多的《
Thriller》,就可以跳得和积逊一模一样,完全无师自通。
但他父母是对的,没有把他包装成偶像人物,叫他去纽约学舞,又送去台湾和大师李宗盛学作曲。不但把基础打好,而且见过世面。良师指导下,也让他思想更为成熟,在演艺界之中,可以走更长的路。
当偶像都得早死,梦露也是,猫王也是。他们在生命中犯的错误,多数是因为学识不足,才会做出种种愚蠢的事。而这些事,才能满足影迷歌迷们的好奇心,包括死。
如果不死,那些人,近年会到唱片公司买一张积逊的作品吗?真是的!
死也要死得合时,同样偶像级的花拉.科茜,在积逊的同时逝世,新闻就全被遮盖了。
自己也知道,总有一天要走。什么时候离开呢?积逊一直问他的前妻,猫王的女儿:「你的爸爸是怎么样死的?」
但偶像人物的死,总是没有答案。
永远的疑团,不断的忧郁,都困扰着这群知识较低的表演者,他们没有听过弗罗依特,不会精神分析,也接触不到高僧,不知道什么叫做禅意,开解不了自己。
偶像最希望的,当然是死在舞台上,积逊签下的那五十场表演,一定会累死他。很可惜,至今的偶像,没有一个有这种福气。
死在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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