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是何居心?


       713日,倪光南院士发表署名文章,题为“反对将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居心何在?”,指出:现在,有人跳出来企图将水搅混,反对把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如此断言,不敢苟同。

         在倪院士心目中,红旗2000RedOffice办公套件当然要算“国产软件”,因为其前身OpenOffice.org(简记为OOo开源软件包)可以认定为“国产软件”。这种“认定”是否合适呢?712日,我在短文“再论RedOffice是假国产软件”中严肃指出:在OOo源代码文件中,有一段“版权公告”,原文如下:

# DO NOT ALTER OR REMOVE COPYRIGHT NOTICES OR THIS FILE HEADER.
# Copyright 2008 by Sun Microsystems, Inc.

         在这里,很明显的事实是,版权人(SUN公司)不允许修改或是移去这个版权公告(程序源代码文件的头文件)。但是,倪光南院士认为在此情况下OOo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国产软件”。这种“认定”是否合适呢?

          大家记得,绿坝软件引用了开源OpenCV代码库用于实现其图像识别功能,但是事先并未援引OpenCV的许可证,还有其他的一些因素,......,结果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了第一被告,原告要求赔偿22亿美元。至今,此案并未结案。由此可见,如果将OOo无条件地”认定“为“国产软件”就会把我们国家拖入法律的泥潭。

         我们要问一句,倪光南院士一贯地主张把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是何居心?说穿了,就是要保类似RedOffice的“国产软件”蒙混过关,以便从“核高基”软件项目为其圈大钱。我认为,发展我国开源软件不必将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恰恰相反,如此做法(指将其认定为“国产软件”),“看起来是“尊重”开源软件,但实际上却会扼杀开源软件的传播”(借用倪院士上述文章的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