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真好!醉驾宝马撞人致1死1伤仅获刑3年


31岁男子林銮建因醉酒,驾驶宝马肇事致一死一伤。昨日上午,林銮建被丰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在有关开车撞死人的案件,有两种罪名可以用,一是”交通肇事罪“,一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安安全罪”。可在具体量刑时,就由法官说了算了。

林銮建因醉酒驾驶宝马肇事致一死一伤,明显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了,而因为他付出了200万元的赔偿款,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也就理所当然受到司法部门的“照顾”,罪名也就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安安全罪”改为了“交通肇事罪”。最低量刑也就由七年降为三年。

笔者以为,即使按照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判决,因为林銮建是醉酒驾驶,也应该按照从高的原则判决。